汕头发展下线获返利 四传销头目获刑
摘要:4名中年男女在明知某国际折扣联盟是一个从事网络传销活动的平台后,仍先后“转型”加入,打着提供折扣商品及构建营销网络的幌子,干着不断发展下
4名中年男女在明知某国际折扣联盟是一个从事网络传销活动的平台后,仍先后“转型”加入,打着提供折扣商品及构建营销网络的幌子,干着不断发展下线会员以获取高额返利的传销勾当,并在短短的两个月时间里,发展不同层级下线1614人,从中获利39.5万元。日前,这4名传销头目在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公开受审,其中主犯杨某最终被该院以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处罚金6万元,而其余从犯也以此罪名被各处相应刑罚。
据了解,汕头籍中年男子杨某原本在龙湖区经营一家某知名直销品牌专卖店,手下有人脉资源。2013年6月25日,杨某经两个朋友介绍,在一家自称某国际折扣联盟的网站注册,成为该网站的五星代言人。
据杨某在落网后的供述,一直从事直销工作的他,知道这种经营模式是违法的。但由于贪图返利,杨某最终还是决定“打擦边球”继续做下去。从2013年6月底开始,杨某便带领自己手下的直销骨干刘某、洪某俊、杨某盛、肖某华、李某荣等人组成一个团队,以其原来的某知名直销专卖店铺面为聚集点,利用原有客户资源积极发展下线。
其中,杨某负责帮助新会员或代言人登记上网注册激活、缴纳代言费、接受传销参与者的咨询及解答等工作。
截至2013年8月8日,杨某共发展并安插、分配传销参与者在不同层级合计456人,获利约10万多元。
据相关办案法官介绍,在该案的“传销链条”中,陷入传销陷阱的女性成员占了很大比例,而公开过堂受审的4名传销头目中也有3人是女性。
金平区法院经审理后做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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