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徐州审结暗黑币特大传销案最高获刑8年半罚款300万
摘要:4月14日,徐州市泉山区法院一审判决利用投资虚拟货币“暗黑币”进行传销的杜某、陈某、华某等五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处以八年六个月
4月14日,徐州市泉山区法院一审判决利用投资虚拟货币“暗黑币”进行传销的杜某、陈某、华某等五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处以八年六个月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300万至30万不等的罚金,五人为他们8个月疯狂敛财近15亿元的违法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2014年8月至2015年3月,被告人杜某与刘某(另案处理)在中国香港创办达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创建虚假的虚拟货币“暗黑币”,借助真正“暗黑币”的名声及价值进行宣传,由被告人杜某、陈某、华某、邓某、徐州地区市场领导人倪某和全国各个地区的负责人及会员通过宣传、上课、介绍等方式不断发展下线,并按照每名会员下线分为三条线的顺序组成固定的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下线,并通过出售虚拟“暗黑币”的方式直接获利。截至2015年3月19日,该公司的“暗黑币”传销组织在全国各地累计已注册会员账号34365个,涉案金额近15亿元。 泉山法院经审理认为,五名被告人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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