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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非法集资1.85亿,湖南湘乡这位老板被判了18年

摘要:在湘潭湘乡,湖南腾龙公司融资事件曾引发广泛关注。9月25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刊登的一则二审刑事裁定书显示,腾龙公司老板董迪龙犯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二

 

在湘潭湘乡,湖南腾龙公司融资事件曾引发广泛关注。

 

9月25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刊登的一则二审刑事裁定书显示,腾龙公司老板董迪龙犯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二罪并罚获刑18年,并处罚金90万元。

 

腾龙公司,全称为“湖南腾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在湖南湘乡,成立于2005年,主要生产建筑外加剂和防水材料。

 

企查查信息显示,董迪龙是腾龙公司的大股东、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腾龙公司下设四家子公司:湖南腾龙防水工程有限公司、湖南腾龙新材料有限公司、湖南腾龙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湖南腾龙化工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此外,董迪龙在宁乡灰汤镇投资有温泉谷老年公寓(法定代表人李某)、腾龙商务会所等产业。

 

裁定书显示,腾龙公司成立后,董迪龙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的规定,以其经营的腾龙公司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创建品牌需要周转资金为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存款,特别自2012年下半年至2014年7月31日,在被告人钟勇、李庆华、冯军港和杜祥玉的帮助下,以支付高额月利息2至6分为诱饵,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方式,以湘乡市君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湘乡君毅投资”)、长沙市韶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长沙韶龙投资”)、宁乡灰汤温泉谷老年公寓(简称“温泉谷老年公寓”)作为融资平台,通过散发传单、制作广告标牌和广告宣传语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非法向社会不特定的人吸收存款。

 

时间回到2013年,腾龙公司在成立湘乡市金薮乡白沙村的湖南腾龙新材料有限公司时资金短缺,董迪龙得知长沙市有君毅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能加盟的信息。

 

2013年8月7日,董迪龙个人出资200万元并授意被告人钟勇,要其出面加盟长沙君毅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成立湘乡君毅投资,由钟勇任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董迪龙为实际操控人,被告人冯军港、李庆华均属于该公司业务员。

 

湘乡君毅投资成立后,在湘乡市原汽车站的楼顶上设立了一个“君毅财富,投融资专家”广告牌,同时还印刷了一些宣传资料,资料注明“君毅财务,民间投资的中介服务商,联系人:钟勇”,由该公司业务员向社会公众借款。业务员先是向熟悉的人包括亲戚朋友借款,在产生影响后一些社会人员便主动找到腾龙公司并借款给该公司。

 

 

业务员将客户带到君毅投资后,将君毅投资的宣传单以及腾龙公司的宣传资料给客户看,向客户宣传君毅投资这个投资中介,并介绍腾龙公司的规模和发展前景,以腾龙公司要扩大生产规模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借款,承诺支付2分利息,有时还带着客户到腾龙公司参观或者与董迪龙见面,从而促使客户相信借款给腾龙公司有利可图且有保障。

 

业务员将现金借款直接交付给钟勇,转账的就由借款人直接转入董迪龙的个人账户。

 

君毅投资将打印好的空白借款协议交给其业务员,业务员借到款之后与借款人签订三份借款协议,一份交给借款人,另两份交给钟勇,由钟勇汇总后交给被告人董迪龙签字盖章。之后,钟勇将签好字的一份借款协议交给君毅投资存档,一份交给业务员去换回借款人手里没签字和盖章的那份借款协议,未签字和盖章的借款协议便撕毁作废。借款多少,出账还本付息多少,均由钟勇与董迪龙结算。

 

2014年年初,董迪龙安排被告人杜祥玉负责该公司。2014年7月,君毅投资停止业务开展。

 

除了湘乡君毅投资,董迪龙还利用长沙韶龙投资这个平台,在长沙吸收社会公众资金。

 

2014年6月25日,因腾龙公司资金周转出现严重困难,董迪龙通过他人介绍与蔡某某等人相识,在长沙市注册成立了长沙市韶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迪龙的哥哥董某任法定代表人,蔡某某与廖某某夫妻为负责人,同时招聘业务员10余人,融资方式与君毅投资方式相同。

 

此外,2014年6月至9月期间,董迪龙与李某合伙在宁乡县灰汤镇投资温泉谷老年公寓(法定代表人李某)等项目时,因资金短缺,便以购买养老服务金银卡一年或三年或铂金卡的形式,吸取了51人的存款,共计142.6万元。

 

2015年2月10日,被告人董迪龙被公安机关传唤并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12日被告人钟勇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同日,被告人冯军港自行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同年4月24日,被告人杜祥玉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经湖南省广联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司法鉴定:被告人董迪龙总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8528.0012万元,涉及债权人557人;董迪龙在收到非法吸收的公众存款后,个人消费支出198.07万元,另有1525.3858万元没有用于生产经营且不知去向。

 

 

2017年11月15日,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董迪龙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九十万元。此外,被告人钟勇、杜祥玉、冯军港、李庆华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四年六个月至三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近日,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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