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12万余人!浙江永康“云集品”特大传销案开庭
3月18日上午9点30分,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云集品特大传销案。鹰鉴了解到,被告人程某叶加入“云集品”传销组织后,为提升层级获取返利,通过建立微信群,大肆发展下线12万余人,非法获利3万余元美金。
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7月至案发,深圳前海云集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云集品公司)以及潘跃健在互联网上搭建“TPS商城”(又称:云集品)电商平台,该电商平台以“共享经济”为名设立传销奖励制度,掩饰返利真实来源,利用12种复杂的奖励机制,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
前海云集品公司要求参与者必须通过推荐人推荐才能注册成为云集品电商平台普通会员,普通会员必须购买产品或充值金额才能成为VIP会员。
VIP会员通过累计消费后可以逐级晋升为铜级、银级、金级、钻石等级别的店铺,并获得普通店主、资深店主、市场主管、高级市场主管、市场总监、全球销售副总裁等职称。
2015年10月份,被告人程某叶在余某某的推荐介绍下在“云集品”电商平台注册成为会员。为提升层级获取更多的返利,程某叶还使用自己多名亲属的身份信息,注册了多个“云集品”平台会员账户,在“云集品”电商平台上购买商品。发展、介绍亲属、熟人参加“云集品”传销组织。
被告人程某叶
在此期间,程某叶还通过建立微信群推广和宣传“云集品”销售信息,分享提升层级以及获取奖励的经验。
2019年4月2日,程某叶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至案发,程某叶在“云集品”传销组织层级中为钻石级别和全球销售副总裁等级,发展下线会员128326人,获取奖励金额9元余美金,提取现金3万余美金。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程某叶加入前海云集品公司的“云集品”电商平台,伙同他人发展下线,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与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程某叶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程某叶在该传销组织中位于第19层,非传销组织的发起者、首要组织者,在犯罪活动中起次要作用,属从犯,可酌情从轻处罚。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程某叶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程某叶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此文来源鹰鉴,版权归原作者,如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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