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北海刮起“百企入桂”之风?“资本运作”传销两名广东“老总”获
摘要:近年来,广西北海市刮起一股“1040”投资阳光扶贫工程、“百企入桂”之风,以“1040资本运作&rd
近年来,广西北海市刮起一股“1040”投资阳光扶贫工程、“百企入桂”之风,以“1040资本运作”为名的传销组织。该传销组织分为五级三阶制,五级是初级业务员、组长、主任、经理、老总;三阶是:晋升主任、晋升经理、晋升老总。加入该传销组织交70000元(共21份份额),发展三名直接下线,每名下线交70000元,就成为经理;三名直接下线又要每人发展交70000元的三名下线,循环往复,达到29名下线,即成为老总。
北海执法部门打击传销宣传图
9月11日,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茂南区法院)宣判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北海“资本运作”传销组织的两名茂名市籍男子徐某、莫某超传销“老总”分别被判刑。
2012年8月,徐某由同学梁某邀去广西北海市,缴纳70000元加入“资本运作”传销组织。经过传销组织人员的授课,徐某发展下线张日秋、成某、谢琼仙等58人。截止案发,徐某已经是该传销组织的老总级别,涉及传销资金406万元。
2013年5月,莫某超被姐姐邀去广西北海市,缴纳70000元加入“资本运作”传销组织。经过传销组织人员的授课,莫某超发展下线李发扬、林某、周某等67人。截止案发,莫某超已是该传销组织的老总级别,涉及传销资金469万元。
2018年3月31日,莫某超因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羁押,同年4月4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11日被逮捕。
2018年5月7日,徐某因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羁押,同年5月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14日被逮捕。
9月11日,茂南区法院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判处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判处莫某超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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