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百日行动劝返遣散传销者32000余人次
本报讯(记者 周斌)打着“电子商务”的幌子,有的借用“资本运营”、“定期分红”等名义诱骗人员加入,却干着“拉人头”搞传销的勾当,这成了现在非法搞传销人员一种新的手段。湖南省工商局昨日公布了今年全省查处的十起传销典型案件,其中就有五起属于这种性质。
据湖南省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兼办公室主任、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鲁先华介绍,从今年7月10日至10月20日,全省开展了为期一百天的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共捣毁大小传销窝点1800余个,劝返遣散传销人员32000余人次,抓获传销头目骨干708人,工商部门行政处罚107起案件,公安机关刑拘360人,检察机关逮捕190人,法院判决111人,遏制了传销活动在湖南省发展蔓延的势头。
在这次全省百日联合执法行动的严厉打击下,公开化、规模化的传销活动在我省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是,一些传销组织手段不断翻新,活动更为隐蔽,欺骗性和危害性更强。大多互联网传销组织以虚假公司和虚假身份骗取证照、网络注册和银行开户,其服务器通常设在境外,进行网上交易。这类传销发展到入不敷出的时候都会迅速崩盘,组织者携款潜逃,参加人员血本无归。
今年湖南查处的十起传销典型案件
一、“法国蝴蝶夫人”涉案3.35亿元
4月,郴州市公安局会同广东、浙江警方统一行动,侦破了“法国蝴蝶夫人”特大网络传销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5名,其中逮捕9名,共查扣现金2000多万元、车辆6台。该传销组织要求被发展入会人员交纳7000元购买金卡、3500元购买银卡、2100元购买铜卡,或者是交纳10万元成为省级代理、5万元成为市级代理、2万元成为县级代理、1万元成为宣传点的方式入会,获取所谓“法国蝴蝶夫人”公司提供的化妆品。至案发时止,该传销组织在全国发展了6万多个注册会员,遍及29个省市,涉案金额达3.35亿元。
二、“假天狮”异地拉人头
3月至8月,省工商局组织长沙、娄底、怀化、常德、邵阳、湘潭、衡阳、自治州、张家界、永州、益阳11个市州工商局联合公安等部门针对“假天狮”传销组织进行了集中清查打击。捣毁该传销窝点400余个,清查遣散传销人员11000余人次,抓获传销头目和骨干280人。该传销组织假借“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名义发展外地人员加入,要求参加传销人员至少认购一套2800元的产品(大多实际没有产品)以取得入门资格。
三、“香港世界通”传销案
5月至7月,省工商局、公安厅组织长沙、岳阳、湘潭、常德、张家界等地工商、公安部门捣毁了“香港世界通”在湖南的传销网络。该传销组织以购买五张以上单价为990元的软件卡获得所谓的代理商资格为入门条件,以点击广告获取高额奖励和层层计提报酬为诱饵,大肆发展其网络。
四、“梦圆国际会所”网络传销案
今年4月,“梦圆国际会所”传销组织在株洲芦淞区成立,并以“梦圆国际会所”及“东泰购物网”二个网站为平台,以高额回报为诱饵,网络销售高出市场价数倍的产品。该组织骨干李某等26人被依法刑拘。
五、“香港鸿顺”传销案
今年,怀化、湘潭市工商、公安部门联合查获了一批“香港鸿顺”传销团伙。该传销组织要求参加人员交纳3800元购买一套西服入会(大多实际没有产品),并以五级三阶制方式层层发展网络。
六、“新加坡派隆”传销案
根据群众举报,邵东县、耒阳市两地工商、公安部门联合查获了多个以“新加坡派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名义从事传销的团伙。该传销组织要求参加人员交纳3800元购买一套“派隆”服饰入会,以“五级三阶制”层层发展人员。
七、冒用“金盾贸易有限公司”名义从事传销案
该传销组织以购买产品,进行投资获取回报为名,要求参加者交纳3800元认购一套“金盾”牌西装和“珂美”化妆品入会。
八、“美洁公司”传销案
2008年初开始,张某等人以搞“西部开发”招揽介绍工程、做煤矿生意等名义诱骗他人去贵州遵义参加传销活动。该传销组织打着“美洁公司”连锁经营名义的旗号,要求加入人员以每份3800元申购西服或化妆品作为“入门费”。
九、“香港美亚国际MDG电子商务”传销案
该传销组织以A、B、C、D、E五个级别方式(分别交纳330元、990元、1650元、3300元、6600元认购一定套数MDG麦酷号通迅软件)分左右两区层层发展会员,并按左右两区平衡发展人员数量计提报酬,属双轨制传销。
十、“陕西西经发电子商务发展有限公司”传销案
该传销组织要求参加人员交纳3960元入门费取得发展下线资格,并按发展下线人数多少计提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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