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辽宁举报“拉人头”式传销 最高奖1万
本报讯 记者富子健报道 举报传销有奖,最高奖励1万元。从今日起,我省将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传销集中行动,打击传销电话也从今日开始向全省市民开通。
记者从省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获悉,举报下列传销行为的给予奖励: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将是最彻底的一次打击“拉人头”式传销,预计10月底前彻底打净,并且将大力奖励提供线索的市民。根据举报线索查获本传销组织主要头目(传销组织的发起人,已经被行政机关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理),有充分证据证明其违法事实,对摧毁传销组织起到关键作用的,奖励10000元。
而根据举报线索查获涉嫌犯罪传销组织者和传销骨干分子(已被司法机关刑事处理)在50人以上的,有充分证据证明其违法事实,奖励5000元。此外,还设立了3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等多项奖励。
辽宁省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举报电话:024-86849542、86992852
特别关注
大学生就业需警惕传销
此次打击传销集中行动,首先将做好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各地已开始增加对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日常监管,10月底前完成对已经出租的房屋的登记备案工作。同时,对为传销活动提供场所、造成传销人员长期聚集的出租房主、房产中介机构等,要依法从严处理。
而且省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这次把视线投向了“校园”,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辽宁省大学生成为传销骨干现象并不严重,但是绝不能忽视。 ”近年来,高校大学生参与传销活动呈发展蔓延趋势,在传销人员中所占比例不断升高,在有的被摧毁的传销组织中高达90%以上。一些传销组织利用大学生涉世不深、急于求职就业的心理,不择手段地利诱、欺骗高校学生。由于大学生文化层次较高,语言表达能力较强,极易成为骨干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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