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反传销能否列入大学教育
摘要:两个月前在广西北海陷入传销组织的西安大学生小刘近日回西安,他回来的目的很明确,除了巩固曾经被骗后产生动摇的父亲外,回学校办休学手续,再返北海“大干一
两个月前在广西北海陷入传销组织的西安大学生小刘近日回西安,他回来的目的很明确,除了巩固曾经被骗后产生动摇的父亲外,回学校办休学手续,再返北海“大干一场”,但他想不到的是,等待他的是父亲找来的反传销志愿者,经过7个多小时的交流,小刘对自己的“事业”产生了怀疑,他主动向父亲交出手机、身份证和银行卡等物,答应重新审视自己正从事的这份“宏图霸业”。(9月20日《华商报》) 又是广西,又是北海。记得三年前,中国青年报记者曾经“卧底”北海,用几个月的时间,完整体验了一次传销“洗脑”的过程,之后将真实情况披露于《中国青年报》上,且报纸对此进行过连续报道。没想到今年又有西安大学生在北海误入歧途,并且将亲生父亲作为猎物。联系到这些年传销活动屡禁不止屡打不绝,甚至某地端掉过传销案会员多达911万的大案,足见传销组织就像打不死的小强,一样地绝地逃亡、死而复生。 传销组织禁而不止,一方面缘于人们都有的求富心理,一方面缘于年轻人涉世未深经验欠缺的局限,加之传销组织精密地洗脑和严密地管控,使得加入者如雨后春笋,节节拔高。当然有的年长者也深陷其中难以自拔,则与浮躁焦虑和急功近利心理不无关系。 屈指算来,传销这个起源美国、成型日本的怪胎,在我国已横行多年,就是从1998年4月21日中国政府发布《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算起,全面禁止传销已有17年了,期间,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还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七),增设了“组织领导传销罪”的罪名。可见打击力度越来越大。尽管如此,传销似乎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一年一年屡有所闻。 传销秉持的许多理念,有的确实臭名昭著,比如对于欺骗亲友血汗钱这种罪恶行径,洗脑者会开导你钱本来就是叫人赚的,具体谁赚,本来就无多大区别。如果钱印出来都埋入地下,不让人赚,岂不成了废纸一张?再说,这些钱最终是亲友自己掏出来的,那就没有不赚的理由。何况“我骗你是因为我爱你”,是让你走上一条快速致富的道路。记不清在哪看过一个情节,一个人惊讶地发现有人从死人头上拔头发,问其为何这样,回答是为了作假发,作假发当然是为了生活的需要。这个人接受了这个观点,于是也就心安理得,抢了拔头发人身上的钱物。你看,这两者的道德观,有何其相近的地方。 上面提到的西安大学生小刘,最终在志愿者苦口婆心7个小时长谈之后,有了悔悟的表现。这让我想到,我们的大学教育里,能不能增加一些反传销的内容,给学生提早接种疫苗。就像今年河南省打击传销办公室联合省工商局、省教育厅、省文明办共同在郑举行“抵制传销,净化校园,共创和谐”大学生万人签名活动,12所高校师生代表3000余人参加启动仪式。这种教育多了,尤其是通过典型引路、现身说法,就能增强大学生的免疫能力,避免误入歧途,掉进传销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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