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胜利:广西要协同作战从根本上预防和打击传销
梁胜利在自治区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上强调
协同作战综合治理从根本上预防和打击传销活动
平安广西网/法治快报南宁讯 (记者田桂营 通讯员雷 经)为巩固扩展去年以来我区连续组织开展三次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的显著成效,进一步从根本上遏制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势头,近日,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长梁胜利在自治区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上强调,要加强领导,协同作战,综合治理,从根本上预防和打击传销活动。
梁胜利说,第三次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已经进入收官阶段,取得了预期效果。但是,打击传销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思想认识上不能有丝毫的麻痹松懈,工作力度不能有丝毫的减弱。各地各有关部门特别是作为主力军的工商、公安部门,一定要认真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克服不足。下一步,要在六个方面狠下功夫:
一是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上下功夫。要充分发挥综治考评特别是挂牌整治制度的杠杆作用,积极推进地方党委、政府加强对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领导,动员社会各方力量,齐抓共管,群防群控。工商、公安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强日常清查、案件侦办工作;宣传、新闻出版部门要正确引导舆论导向,认真做好打传工作的宣传报道和出版刊物的监管工作;检法机关要做好传销大要案件的审查批捕、起诉和审判工作,加大司法打击力度。其他有关部门也要依据各自职能,积极配合做好打传工作,树立一盘棋思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
二是在进一步用足用好法律武器上下功夫。从全国情况看,天津、浙江等地已经出台了组织、领导传销犯罪适用法律的指导性文件,有力地促进了打击传销工作的开展。我区作为传销重点地区,在这方面更要下足功夫。公检法三部门要认真学习借鉴外省经验,尽快研究制定我区办理传销犯罪案件适用法律的工作意见,全面加强对传销犯罪的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武器的威力。各部门一定要用足用好法律武器,惩治、震慑传销违法犯罪人员,让他们清楚地认识到搞传销风险远大于收益,不但无利可图,还可能为此锒铛入狱,从而心生畏惧,主动放弃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三是在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上下功夫。各级工商、公安等部门要与新闻媒体加强合作,切实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全方位、多层次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要积极向社会发布公益短信,并通过新闻媒体播发公益广告,增强影响力;要加强对农民工、大学生、少数民族群众的宣传教育,提高宣传的针对性;通过参与人员现身说法、曝光典型案件等形式,揭露传销的惯用手法和欺诈本质,提高群众的识别、防范能力。
四是在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上下功夫。各地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区、市两级工商、公安部门要适时开展打击传销工作的研讨和培训,认真总结成功经验,深入分析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不断提高打击传销的能力和水平。
五是在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上下功夫。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涉及人员众多,一起案件往往涉及数十、数百人甚至成千上万人。一些案件传销人员投入大笔资金,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甚至数百万元,很多人是砸锅卖铁举债甚至是蒙骗亲朋好友来搞传销,一旦被查处,损失巨大,心理失衡,极易引发不稳定因素。因此,在今后的打击传销工作中,我们一方面要坚决打击,毫不手软;另一方面又要坚持预防为主,防范在前,研究制定相应预案,落实各项维稳措施,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妥善处置遇到的问题,尽可能消除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六是在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的管理,依法查处为传销活动提供场所的行为,不断挤压传销生存空间。要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县(市、区)”和“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遏制新的传销人员滋生。要总结推广柳州市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和完善,形成通过加强出租屋、暂住人口管理防控传销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工商和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强信息交流、情报互通和共享,不断提高打击的精确度。要建立打击传销经费保障和奖惩机制,工作做得好的,要给予奖励;工作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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