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女子陷入智天、吉祥北斗、祥天、正宇等传销 挪用公款近百万投资
摘要:今年9月18日,平遥县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山西省平遥县女子任某有期徒刑二年。任某在担任平遥县慈善总会会计兼出纳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长期挪用善款和会费,用于投资&
今年9月18日,平遥县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山西省平遥县女子任某有期徒刑二年。任某在担任平遥县慈善总会会计兼出纳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长期挪用善款和会费,用于投资“龙爱量子”、“赛比安”、“任务帮”、“星联邦”、“紫宸大健康”、“云社汇”等传销平台以及炒期货等活动被骗,导致447万余元无法归还。 无独有偶,10月28日,黑龙江省同江市法院也宣判了一起挪用公款案。同江市女子赵某在担任某医院财务科任职期间,多次挪用公款近200万元用于投资、购买彩票以及个人消费。为了获得高额回报,赵某也先后陷入“智天金融”、“吉祥北斗”、“祥天能源”、“正宇集团”、“互助盘”、“北斗世连”等众多传销陷阱。 经查明,从2015年5月起,时任同江市某医院财务科存款员赵某采用以当月收入抵上月收入的方式持续挪用自己经手的医药收入。2019年2月,赵某挪用公款160万元不能归还后,该医院停止赵某存款员工作,安排其在财务科从事其他工作。赵某又利用在财务科工作的便利,以“付农合报药费、付医保报药费”的名义,先后又挪用公款108万元。 据多位证人证实,赵某将其挪用的公款用于购买彩票、投资理财产品以及日常消费等。 2016年6月份,赵某通过赵某某的介绍加入“互助盘”,先后投资了3万元。但令赵某没有想到的是,该平台运行了3个月左右就跑路了。 鹰鉴了解到,“互助盘”实际就是传销骗局。今年8月份广东省佛冈县法院就宣判了一起“互助盘”传销案,被告人汤某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传销团伙在网上开设网站,组织团队以“投资返利、拉人返利”的形式,在全国范围内大肆开展传销活动。至案发,该传销团伙在5个月时间内,发展会员42万人。 2018年4月起,赵某通过贾某的介绍,先后在“U宝”平台、“亚元文旅资产”投资了3万余元。 而这次赵某投资的“U宝”、“亚元文旅资产”同样还是传销骗局。去年12月11日,四川省洪雅县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U宝”传销组织在洪雅地区的负责人刘某兵以及“汇鑫系统”领导人刘某燕及14名骨干人员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去年4月13日,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法院同样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亚元文旅资产”传销头目欧阳鸿等三人6年到缓刑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50万元到10万元不等。 至案发,欧阳鸿伙同兰新民建立的“亚元”、“文旅资产”等虚拟资产的网上交易平台,通过网站平台吸引了34万余人投资。其中,欧阳鸿先后发展了29万余人,吸纳资金8亿余元。 2019年4月到5月期间,赵某通过他人的推荐,再次陷入“吉祥北斗”和“祥天能源”原始股类的传销骗局。共被骗了2万余元购买原始股。 鹰鉴了解到,今年6月17日,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吉祥北斗”负责人潘荣强等16名传销骨干人员5年半到2年3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800万元到3万元不等的罚金。 虽然,“吉祥北斗”的负责人已经被判刑,但该骗局还在继续榨取群众的血汗钱。目前,“吉祥北斗”已经崩盘。 说到“祥天能源”不得不提周登荣。周登荣是“祥天能源”的原法人,其在2016年1月,就因以“兜售原始股”的名义进行传销活动,被赤峰市红山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周登荣出狱后,不思悔改,继续以兜售“祥天能源”原始股的名义大肆圈钱。今年6月18日,“祥天能源”因为涉嫌传销被常德市石门县法院冻结相关的银行账户。 7月19日,赤壁市公安局公布了《关于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在该通告中,鹰鉴看到,周登荣因涉诈骗罪被赤壁市公安局列入“云剑行动”通缉名单中。 另外,赵某还花费了近28万元,分别投资了“正宇集团”、“BD通证”、“智天金融”等传销项目,以及代理代理金科伟业公司的产品。 2019年4月,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抓获“正宇集团”传销骨干人员华某艳等20余人。 5月10日到10月28日期间,华某艳、逄某程、孙某利、穆某波、代某、王某露、景某皓、朱某阳、王某卓、许某杨、孙某等23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先后被市南岗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BD通证”是由北斗世连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发行的一种虚拟货币。该公司依托电子商城,以“消费赠送电子股”、“投资虚拟货币”的名义进行传销活动。去年5月19日,该公司因组织、策划传销被蒙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没2千余万元。 在去年12月26日,贵州省黔南州公安局民警先后在北京等地将邓智天等10余名骨干人员抓获归案。同日警方查封“智天金融”在成都和北京的公司。至此,“智天金融”特大传销案告破。 5月21日,赵某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被该市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7月4日,因涉嫌挪用公款被刑事拘留。至案发,赵某共挪用单位医药款191万余元。据统计,赵某将上述医院药款用于购买保险9万余元,用于投资购买各种理财产品63万余元,用于购买彩票约32万元,余款被其挥霍一空。 7月29日,同江市检察院指控赵某犯挪用公款罪,向同江市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10月28日,同江市法院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违法所得追缴后返还被害单位。 鹰鉴提醒广大群众,参与传销者,最终只会害人又害己。甚至导致倾家荡产、家破人亡,为了家人和自己,请远离传销骗局。[此文来源于鹰鉴,版权归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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