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宣判!“中国梦商会商务分享经济平台”实为传销 “出局经理”也难逃法网
“最低投资2900元加入“中国梦商会商务分享经济平台”,就能获得高额回报,成为“出局经理”出局后可以继续组建新的团队,获得更高的利润。”实际上,这是典型的传销骗局。近日,“中国梦商会商务分享经济平台”一“出局经理”就因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判处了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新京报供图
鹰鉴了解到,2016年,被告人赵某朋通过微信认识了宋某,受宋某煽动来到秦皇岛市海港区加入名为“中国梦商会商务分享经济平台”(又称:“中国梦主平台”)的传销组织,并成为宋某的下线。
被告人赵某朋加入“中国梦商会商务分享经济平台”的传销组织后,直接或间接以交朋友、投资做生意的名义,将网上结识的网友骗来秦皇岛,通过游玩参观、组织讲课等方式积极发展人员。
被告人赵某朋按照传销组织要求参加者交纳2900元或其倍数的资金成为会员,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数和投单数额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按照发展下线的人数和下线人员投资交纳会费的数额将参与人员分为五个级别,从低到高依次为业务员、组长、主任、科长、经理。
当发展的全部下线人员投资达到393单以上且直接发展的下线人员中有达到经理级别时,其就可以成为出局经理,出局后可以继续组建新的团队,获得更高的利润。
事实上,该“中国梦商会商务分享经济平台”没有任何项目,也没有任何产品,更没有任何实体,完全是诈骗团伙虚构出来的。有关的分红也是要等加入人员达到经理级别后,才能取得。也就是如果想取得分红,就必须不断地拉其他人入伙,达到经理级别,要获利就需要成为该传销诈骗团伙中的一员。
赵某朋在该传销组织中属于出局经理级别,其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达到40多人,层级达到三层以上。赵某朋组织、领导传销时通过发展下线得到的返利和参与传销人员交纳的资金,用于给下线人员发工资、租房子,给上线人员宋某交钱,并以分期付款的方式给自己买了一辆宝骏730汽车,还有一部分获利用于生活支出。
2019年下半年,赵某朋被其下线人员扭送至秦皇岛市海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该局移送线索,赵某朋被传唤至秦皇岛市公安局海港分局接受讯问,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被海港分局刑事拘留。
海港区人民法院认为,赵某朋以投资高回报为名,要求参加者交纳2900元或其倍数的资金即可成为会员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形成五级三晋制层级,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数和投单数额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应予依法惩处。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
最终,法院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赵某朋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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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鉴提醒广大群众,中国梦是每个中国人的理想,是需要个人的不断勤奋努力奋斗才能实现。意图通过实施诈骗、传销等不法手段不劳而获,不但不能实现个人的“中国梦”,反而会让自己身陷囹圄,追悔莫及。
“中国梦主平台”、“民族资产解冻”、“分享经济”等类似的骗局其实骗术并不高明,之所以能存在,恰恰是因为人性的贪婪,很多参与其中的当事人也明白其中的道理,但因“利”字作祟仍深陷其中,甚至把亲戚朋友全都拉下水。因此,每个人都需要认真审视自己,不要过高估计自己的智慧和能力,时时遏制贪婪的本性,否则,指望剑走偏锋、旁门左道实现“梦想”,最终只能是害了自己。[声明:此文来源于鹰鉴。转载此文是为了避免更多的群众上当受骗。若有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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