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际网”“中国梦”“精准扶贫”是传销!吉林九名骨干获刑
摘要:近日吉林省德惠市人民法院宣判一起传销案,林九名传销骨干获刑。该判决书上显示,被告人贾玉梅、李象刚、王殿朋、尹洪山等九人加入以“中国梦”为
近日吉林省德惠市人民法院宣判一起传销案,林九名传销骨干获刑。该判决书上显示,被告人贾玉梅、李象刚、王殿朋、尹洪山等九人加入以“中国梦”为名的传销组织发展会员,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查,2016年8月份以来,吴建生以“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精准扶贫”、“中国人际网”、“中国梦”、“欧莱雅事业”、“三商法”为名,在德惠市内开展传销活动。该组织要求每人交纳3360元人民币获得加入资格,拉人入伙,以发展成员多少作为晋升级别的依据,并以晋升级别后提取奖金为诱饵,诱使他人参加该组织,从中牟取暴利。该组织按会员、推广员、培训员、代理员、代理商“五级”方式以寝室为单位对传销人员进行管理,寝室由寝室长管理并将传销人员情况层报给小组长、中组长、大组长、代理商。
该传销组织慌称,“欧莱雅事业”是国家为了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放在东北三省的扶贫项目。通过‘五级三阶制’模式发展下线,会员发展1至2人是会员、3个以上新会员成为推广员,发展13人以上成为培训员级别,发展81人成为代理员级别,发展491人成为代理商级别。
鼓吹升到代理商级别后,月工资高达24万元。当下线产生18线代理商后,就可以拿到过千万元的退役金,退役后还可以从政、从商、管理人际网等。
截止2018年8月23日案发,该组织已建立多处寝室,发展会员数百人。其中,贾玉梅、李象刚、王殿朋在该传销组织中担任组长职务,牛艳梅、杨树波、尹洪山担任寝室长职务,在传销组织中承担管理、协调职责;冷华庆、汪荷香达到代理员级别,对传销组织扩大起到关键作用;苏华建立微信群对传销组织起到宣传作用。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贾玉梅、李象刚、王殿朋、尹洪山、牛艳梅、杨树波、冷华庆、汪荷香、苏华参加传销组织,并在传销组织中担任组织、领导者,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触犯了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并提供了相关证据。
据贾玉梅供述,加入该传销组织以后,需要直接发展了两名下线。发展一个下线会得到420元的直推奖,实际到手是320元,剩下100元说是扣税。在升为代理员后,每个月还有工资领,具体的数额不等,有的1000多元,有的3000多元,有的时候只有几百元,甚至有的时候还不发工资。代理员需要负责小组学习情况的上报和寝室发展新会员的上报以及收取新加入人员的投资款,钱收到手后,就直接通过存款的方式上面的人。
2019年1月3日,德惠市检察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德惠市法院提起公诉。德惠市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庭审中,上述九人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证据均无异议。
德惠市法院认为,被告人贾玉梅、李象刚、王殿朋等九人以推销商品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应予支持。
近日,德惠市法院根据本案的犯罪情节、性质,社会危害性及诸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判处贾玉梅、李象刚、王殿朋等九人有期徒刑一年到八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一万元到五千元不等。
据金融智商税了解,该案是以吴建生为首犯的系列传销案之一。今年3月19日和3月27日,德惠市法院对该系列案中的另外两起进行了宣判。于涛、金宝玉、陶新然、李芹等27名传销骨干分别被判处一年到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万元到五千元不等。
金融智商税了解到,该传销组织主要分布在东北三省、内蒙古东部靠近东三省一带。比较集中的城市有黑龙江的哈尔滨(包括阿城、呼兰、尚志、双城)、绥化(包括肇东、安达)、齐齐哈尔、牡丹江等地;吉林省的长春(包括德惠、农安、榆树、九台)、松原(包括扶余)、白城、四平(包括公主岭)、辽源、梅河口、通化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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