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燕郊“众源汇鑫”模仿“民间互助理财”传销模式非法敛财
近两年,三河市燕郊的“民间互助理财”传销在当地执法部门的高压态势的打击下,纷纷开始改头换面,披上合法公司的外衣、更改模式后,继续从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近日,三河市人民法院就宣判了一起这样的传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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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互助理财”传销分钱图
庞氏骗局预警平台了解到,2017年5月9日,巩向峰和谢小红在三河市燕郊镇东贸国际成立了河北众源汇鑫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谢小红担任公司法人、财务总监,负责收发钱。之前,巩向峰和谢小红均属于“民间互助理财”传销组织中的骨干人员。
该公司没有实际产品和实际经营行为,模仿“民间互助理财”传销模式,采取拉人头的方式,通过缴纳会员费加入的方式,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返利依据,按照一定的顺序组成层级,引诱参加者加入该传销组织,从而达到非法敛财的目的。
要成为该公司会员需缴纳10000元,成为发展层人员。公司层级的规格是C岗下面对应两个B岗,每个B岗下面对应两个A岗,每个A岗下面对应两个发展层,一共15个人一个盘。
当发展层满8个人后就会集体晋升,发展层成为A岗、A岗成为B岗、B岗成为C岗、C岗出局。
开始是从发展层组人,每一个发展层的人来时将钱交给公司,由公司统一按级别分发,A级岗位工资1500元,B级岗位工资2000元,C级岗位工资6500元,C级人员从岗位工资6500元扣500元交给公司作为运作经费。
2018年1月5日,参与传销人员李某发现自己被骗后,就来到三河市公安局报案。当月12日,三河市公安局将该案立为刑事案件,并对巩向峰上网追逃。同年7月17日,巩向峰被武汉市公安局轨道交通管理分局黄金口派出所抓获。
截止到案发,该公司一共吸收大约100多人为会员。
8月2日.三河市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巩向峰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八万元。
庞氏骗局预警平台提醒:如今传销组织改头换面,注册正规公司,并不代表它就是正规的,新型传销也开始披上了虚拟货币、消费返利、原始股、等幌子。有很多人觉得有合法营业执照,可能就不是传销。
其实鉴别是不是传销非常简单,按照我国《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只要具备入门费、发展下线、层层返利这三个特征,就可以判断其涉嫌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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