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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碰到这样的伎俩,就是有人在非法集资了!

摘要:近年来,非法集资问题日益突出,为进一步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维护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提升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我们来通过真实案例,为大家剖析骗子的诈骗伎俩,
20200623   近年来,非法集资问题日益突出,为进一步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维护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提升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我们来通过真实案例,为大家剖析骗子的诈骗伎俩,与大家一起“守住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 自2008年起,被告人陈某甲、陈某乙、邹某某以其家庭经营的电器经营部进货、年底积库存、投标政府采购电器、办理转贷等需资金为由,以支付人民币1分至2.5分不等高额利息为报酬,以单独一人借款或二人、或三人相互担保为方法,先后向他人集资借款,用于经营部的经营和支付集资借款所产生的利息。 2011年11月,经营部因扩大经营而搬迁后,在明知经营已亏损的情况下,仍采用上述手段,继续高息向他人集资借款使用。 截至2015年9月先后向黄某甲、黄某乙、李某某等123人借款共计人民币2378.268万元。 除先后归还本金人民币109.5万元、支付利息计人民币559.585万元和于案发后,以经营部内存的电器折价归还本金计人民币198.0669万元外,尚欠本金计人民币2070.7011万元未归还。 后法院以陈某甲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信用卡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十五万;以陈某乙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二个月,罚金人民币贰万元;以邹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罚金人民币贰万元。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刑法上的非法集资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     第一步:画饼   首先,集资者会编造一个“高大上”的项目,以“新技术”、“高回报”为诱饵,描绘一幅预期报酬丰厚的蓝图。 第二步:造势   其次,利用一切资源把声势做大,展示各种实力:项目批文、现场观摩、开豪车等,有的甚至有官员和明星的合影。 第三步:集资   再次,集资者通过返点、分红给投资者初尝甜头,使得投资者相信把钱投在这有利可图,鼓动投资者向亲友宣传,动员亲友加入,使得集资数额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第四步:跑路   最后,你懂得……集资者跑了,投资群众遭受惨重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 了解了实施非法集资的过程 还应该知道 非法集资具有的 四个显著特征: 非法性 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利诱性 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公开性 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社会性 向社会公众及社会不特定的对象吸收资金 现实生活中如何规避骗术 守住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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