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YouBank崩盘,老板跑路!!有人被骗40多万元
听信朋友推荐的“数字银行”理财平台,先后投入40多万进行投资理财,却不料平台倒闭、老板跑路,血本无归。近日,严女士通过半岛新闻客户端“找记者”栏目讲述了自己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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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近年来数字人民币、区块链技术等助力数字经济的金融科技利好消息相对,虚拟货币这一“隐秘的角落”则是风声不断、频频暴雷。近日,“币圈第一大案”PlusToken二审宣布维持原判。法院认定平台打着提供数字货币增值服务的幌子,实质是网络传销,涉案虚拟代币折合人民币达148亿元。
轻信“数字银行”理财 数十万打水漂
据严女士介绍,自己从事家电销售工作,去年5月份接触到名为YouBank.munics的“数字银行”,“是听朋友推荐的,存款可以理财,收益不错。”严女士说,自己并没有相关投资经验,也对项目缺乏了解,只是觉得名称中有“银行”二字应该不会错,于是先后投入40余万元,并下载了YouBankAPP注册开通账户。
期间,陆续有所谓“红利”返还,严女士也一直对于自己的存款理财行为没有产生怀疑,还将“红利”继续投入理财账户。然而“稳赚”的日子并没有持续太久,当年11月24日,YouBank突然关闭充提。而严女士和很多投资者一样措手不及,账户里的资金仅仅成为了一个数字,自此被套。
“后来才知道是搞虚拟货币的。”严女士说,平台出事后她多方奔走咨询,逐步了解了这家所谓数字银行的底细,“他们根本没有金融业务许可证,然后我们的钱投进去,被换成虚拟货币拿去做投资,现在平台倒闭了,钱也就无法兑换了。”她告诉记者,自己的YouBank账户里面有60多万元,而这些钱包括她的全部“身家”。如今,她不得不省吃俭用,“我现在吃饭也是一天一顿,基本上不饿就不吃。”
此后,严女士开始了漫长的维权之路。“去派出所报了案,但是到现在也没有消息。”严女士说,平台跑路牵扯众多投资者,她也明白如果要追究查处,需要时间。因为这件事情,她和朋友也彻底反目,对簿公堂,但因为缺少证据,而且公民投资和交易虚拟货币不受法律保护,对于她要求朋友返还赔偿钱款的请求法院未予支持。“如果一早知道是搞虚拟货币,不是正规银行理财,我是不会做的。”采访中,严女士一再表达自己的懊悔,然而此时却显得有些无奈。
记者通过网页搜索YouBank,其网站首页仍可以打开,页面宣传中称“You Bank 全球首个基于社交的安全增值数字资产‘银行’化平台”。不过,网站内的立即注册入口及APP下载通道均已经关闭。“手机上安装的app早就打不开了。”严女士说。
虚拟货币代理称“拉客户”月入20万美元
采访中记者发现,随着区块链、数字货币等金融科技及数字经济时代产物的不断发展,利用投资者认知等方面的信息不对称,披着数字资产理财外衣的各种虚拟货币理财平台也逐渐活跃起来。在百度搜索引擎中键入“数字货币”“数字人民币”“区块链”等关键字,虚拟货币代理等招商推广信息便会夹杂出现在搜索结果中。
而这其中,除了像严女士这样的“被动”投资者,也不乏许多主动加入,试图借助虚拟货币“炒币”或依托虚拟货币理财实现一夜暴富的投资者。
“就是用自己的资金买入虚拟货币,然后交给这些平台进行虚拟货币理财,跟银行理财有点类似。”另一位加入YouBank虚拟货币理财的投资者王先生告诉记者,只不过这些平台承诺的收益要比正规银行金融理财产品高得多,“年利息可以达到100%。”
那么,这些所谓的“数字资产”理财项目是如何达到如此之高的投资回报的?在YouBank的pc端首页,关于“YouBank的奖金制度”中显示,根据YouBank的奖金制度,直推12个有效用户后,你的分享收益将会最大化,将得到总共14代的收益,包括上两代收益和下十二代收益。分享得越多,创造的收益也会越多。
随后,记者以咨询为由联系到了一位虚拟货币代理,对方介绍,代理的主要任务就是“拉客户”,也就是让投资者进入平台进行交易,并且要负责后续维护,保证客户持续交易。“后期想要发展的话要先搞一些关于币圈的社群,以后通过投资者的交易你可以赚取手续费。”
至于代理的收入,对方称要看个人能力,“好的代理商一个月能有20万U”。而据了解,“U”在币圈是USDT(泰达币)的简称,一般1U约等于1美元。
币圈频暴雷 投资者难获赔偿
实际上,对于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的态度,监管部门早已明确。
2017年9月4日,中央七部委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中明确,代币发行融资中使用的代币或“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与此同时,司法层面的惩处行动也在持续。就在近日,被称作“币圈第一大案”的PlusToken二审宣判。11月26日,据最高法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一份二审刑事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据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波、丁赞清、彭一轩等14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告人陈滔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二年至十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押的数字货币依法处理,所得资金及收益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此前,公安部曾公布PlusToken案件相关细节。该案系公安机关侦破的首起以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的网络传销案,涉及参与人员200余万人,层级关系多达3000余层,涉案数字货币总值逾400亿元。
为何监管层明令禁止之下,投资者仍要飞蛾扑火?
“明知不会长久,但是当时架不住超高收益率,加上平台运营人员的各种话术洗脑,觉得投资虚拟货币就是跟上了时代趋势。”王先生说,投资过程中,平台经常会给大家开会培训,“培训人员在现场都非常有感染力,会让你觉得这个项目就是当下最好的投资渠道,如果自己不赶紧跟进,很可能错失良机。”他坦言,如今回想起来这些人的话其实不过是迎合大多数人渴望轻松赚取高额收益的心理,并没有任何实质内容,甚至漏洞百出,“我自己今后不会再投资此类项目了。”不过他也表示,对于因为平台倒闭而被套的近百万资金,却不知该如何维权。
“通过虚拟币再次进行二次投资的平台,风险较高,且一旦平台倒闭,投资者很难取回存储的虚拟币。”有法律人士认为,从现阶段的司法判例来看,一旦被定义为传销犯罪案件,基本上没有人能够获得赔偿。
清华大学金融科技研究院副院长张晓燕此前接受采访时表示,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除了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不要碰其他所谓的虚拟货币。
“普通老百姓要想保住自己的财富,我个人建议要远离任何虚拟货币和非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不建议散户去做这些事情。”张晓燕表示,数字货币和虚拟货币在本质上是不同的,主要区别在于数字货币是电子货币形式的替代货币,可以被用于真实的商品和服务交易;而名目繁多的虚拟货币主要运行在区块链网络上,价值取决于使用者。[声明:此文来源于半岛新闻。转载此文是为了避免更多的群众上当受骗。若有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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