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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小鱼  

监管实锤,虚拟币参与方、矿场主该何去何从?

摘要:事实上,并非只有中国近期开始对虚拟货币经营活动监管施压,包括美国、土耳其、古巴在内的全球多个国家已经先后发布监管文件,直指加密货币领域的潜在骗局,并提示风险。确实,由于虚拟货币威胁到了一国的经济体系稳定,多数国家在打压虚拟货币的态度上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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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在政策出台之前,对于大部分虚拟币参与主体、矿场企业来说,尚可存有侥幸心理,但是5月18日,随着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内蒙古发改委发布《关于设立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举报平台的公告》,两个公告的相继出台给虚拟货币参与主体、矿场主再次敲响警钟,很多虚拟货币、矿场主不免开始担忧企业后续经营,那么监管之下,此类主体该何去何从?

事实上,并非只有中国近期开始对虚拟货币经营活动监管施压,包括美国、土耳其、古巴在内的全球多个国家已经先后发布监管文件,直指加密货币领域的潜在骗局,并提示风险。确实,由于虚拟货币威胁到了一国的经济体系稳定,多数国家在打压虚拟货币的态度上是一致的。

根据《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其重点提到: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及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相关交易活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并涉嫌非法集资、非法发行证券、非法发售代币票券等犯罪活动。也就是说,凡是涉及上述业务的主体,包括交易所、项目方、投资方等等都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从文义上看,公告内容超出普通人的理解范围,各企业都可以对照自查企业是否存在上述情况。

针对经营矿场的企业,根据《关于设立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举报平台的公告》,内蒙古地区范围内针对四类虚拟币“挖矿”企业,全面受理信访举报:其一,虚拟币“挖矿”企业(含其他多种隐藏形式“挖矿”企业和主体);其二,伪装成数据中心享受税收、土地、电价等方面优惠政策的虚拟币“挖矿”企业;其三,为从事虚拟币“挖矿”企业提供场地租赁等服务的企业;其四,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电力供应,从事虚拟币“挖矿”业务的企业。

从该公告内容来看,内蒙古地区范围率先全面开展挖矿企业的清理活动,对于其他省市来说,是否后续也出台类似文件,不排除这种可能性,特别是5月21日,在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会议上,要求“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对金融系统监管提出了明确的指示。

两个文件虽然篇幅不长,但意思非常清楚,因此,对于涉及从事上述业务的中国企业、中国公民来说,尽早尽快采取合规措施则是当务之急:

1.尽快开展自查活动,如发现存在虚拟货币经营业务,则及时采取剥离措施。

2.思考业务转型,特别是没有实体业务,仅从事虚拟货币交易或投资的企业。

3.对于正在履行中的合同,尽快终止相关业务,做好善后工作,特别是涉及诸多投资人的,要做好清退工作,避免群体事件。

此外,对于普通投资人来说,则应尽快退出参与的虚拟货币投资项目,否则,按照公告的要求,其投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投资交易造成的后果和引发的损失自行承担。

当然,从积极的角度来看,本次清理整顿确实是行业内的刮骨疗毒,特别是对于一部分企图靠发币、炒币敛财的人来说,应当及时收手。(本文编辑:卜彬彬)


 

来源:香港奇点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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