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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41人传销团伙案昨日开审 非法拘禁致1死1重伤一传销人员也因跳河

摘要:3月22日上午9点,淮阴区法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一起传销团伙非法拘禁致人死亡案。该传销团伙共41名被告受审,其中女性16人。41人中,除了3名1989年出生的、1


    3月22日上午9点,淮阴区法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一起传销团伙非法拘禁致人死亡案。该传销团伙共41名被告受审,其中女性16人。41人中,除了3名1989年出生的、1名1985年出生的,剩余37人全是“90后”。这么多的年轻人,怎么就走上了传销的道路,并且还致人死亡和重伤?
    窝点众多,层级分明,分工明确,主骗大学生
    据悉,该传销团伙共有传销窝点9个,主要集中在淮阴区王营镇、香港路、西安路盐河桥等地。据该团伙成员王某交代,团伙内部对级别划分相当清楚,新人是没有级别的,一旦入伙并取得业绩,之后就会分为ABCD四个级别,每个级别还有大小之分,然后就像通常所说的上下线一样,一级一级晋升。被抓时,王某是这些人中级别最高的,为小B级,案发后,他的上线也被警方一举抓获(另案处理)。
    据王某交代,该团伙成员只要达到小C级别就可以独立成立自己的“家”,也就是传销窝点。每个窝点有一名被称为“家长”的负责人,“家长”下面还有专门负责上课洗脑的“师傅”,通常是男女各一名,此外还有负责看管、恐吓新人的“黑脸”。
    记者注意到,该起案件中,被骗的19人均与传销人员为大学同学、亲戚、老乡等关系。王某说:“我们主要针对的人群还是大学生,我们也都是年轻人,大家好相处,他们也没什么社会阅历,辨别能力不强,也更容易被我们控制洗脑。”
    新人跳河逃跑,骗其“入伙”的亲戚跳河施救,两人均不幸溺亡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5月12日,杨某被其同学胡某骗至淮阴区王营镇徐海村一传销窝点,随后被安排接受洗脑和看管,限制人身自由,期间还有“黑脸”不断对其进行恐吓。5月18日下午,杨某欲逃离传销窝点,趁看管人员打牌的空隙,从该传销窝点二楼窗户跳楼,致脊椎损伤。杨某跳楼受伤后,又被该传销窝点人员抓回。但他们没有将杨某送往医院救治,而是继续对其进行恐吓、看管。直到5月23日,杨某被公安机关解救,经鉴定,其伤情为重伤一级。
    此外,在2015年12月29日晚上,周某被其亲戚王某骗至淮阴区王营镇营西村传销窝点,随后接受洗脑课程,并被看管起来,期间同样遭到“黑脸”恐吓。2016年1月2日上午,周某被带出传销窝点外出上“大课”,路上被王某、梁某、胡某等9人夹在中间行进,在中午返回时依然采用该队形。在一行人途经淮阴区西安路盐河桥时,想要逃离的周某翻身跳入河中,王某发现后下河施救,后周某和王某双双不幸溺水身亡。
    据当时在场的传销人员交代,在周某、王某跳河后,他们看到有人报警,接到领导指示便赶紧丢下二人离开现场,晚上得知两人都溺水身亡,十分害怕。所有窝点人员全部撤离,分别逃往淮安区、徐州等地。1月6日至21日,当时在场的几名传销人员陆续被警方抓获,剩余人员于2月初全部投案自首。
    但在庭审中,该传销团伙几名骨干成员始终称,他们只是限制新人的人身自由,并未像公诉机关所说进行恐吓。“对方要是反抗不想在这边,我们会找把他带进来的朋友和他聊天,劝他,仅此而已。如果关了一段时间还不肯加入我们,我们就会把他们送走。”骨干成员姬某说。 
    “骨干”王某:借钱搞传销欠债十余万,悔不当初
    在庭审中,王某说,他最初也是被骗到传销团伙的,因为一心想发财赚钱,结果被“成功”洗脑,从最初的无级别营销员,一直干到了小B级别,可以说已经算是级别比较高的了。但搞传销的这4年时间,他不但没有赚到钱,还在外面欠了十几万元的债务,越想发财就陷得越深。“那些钱都是借的,管理团队,吃、住、用方方面面都要花钱,现在想想,传销和外面说的真的就是一个样,害人害己。”讲到这里,王某说自己悔不当初。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姬某、威某等41人非法拘禁他人,其中王某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被告夏某、胡某等14人致一人死亡,被告姬某等4人致一人重伤,均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刑事责任,系共同犯罪,其中王某、姬某、胡某等人系主犯,应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其余人系从犯,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由于案件复杂,涉案人员较多,本案审理将持续两天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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