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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黑手悄然渗入“网赚”

摘要:传销不断变幻着花招,以形形色色的面孔出现在各种领域。由最初的实物传销,到人头传销,再到理念、概念传销,现在传销黑手甚至悄然渗入以网络为依托、管理上尚处真空地带的

  传销不断变幻着花招,以形形色色的面孔出现在各种领域。由最初的实物传销,到人头传销,再到理念、概念传销,现在传销黑手甚至悄然渗入以网络为依托、管理上尚处真空地带的“网赚”行业。而“旧式”传销也“死而不僵”,别以为靠鼓动三寸不烂之舌的传销再无人信,记者调查发现,有的传销组织用“精确”教程授课,教人设局教人诈,情节编排严丝密扣,周围亲友很少不上当的。

  年关将至,本版推出传销调查系列(上下篇),旨在破传销迷局,肃清传销之害,让大家过个开心平安年。

  时下,网络上新兴一种叫“网赚”的“行业”,本来,这一以互联网为依托,在家“穿着睡衣赚钱”的方式无可非议,但最近记者发现,传销的黑手已瞄准了这片真空地带,正在悄然渗入。有关专家希望有关部门能注意到“网赚”这个新行业,尽早规范它的经营方式,加大监管力度,抵挡传销的侵入。同时,也希望网民在从事“网赚”时不要掉入传销陷阱。

  揭幕

  传销如何渗入“网赚”?

  “网虫”小段最近在网上找到了一份能赚钱的活。他在一个叫“平民创业”(化名)的网站上花80元注册了一个账号成为会员,然后每天在各大小论坛、Q群、聊天室为这个网站做宣传,推荐朋友也注册成会员。按这个网站的分红原则,每推荐一位会员小段都能得到一定的提成。“仗着我多年在论坛上的威望,这钱还是不难赚的。”小段得意地对记者说。

  像小段这样,在网上为某些网站或点击广告、或做调查、或做宣传等,从中得到报酬的工作,网民们称之为“网络赚钱”或“网赚”。据了解,“网赚”是互联网时代一个新兴“行业”。记者在百度、谷歌两个搜索引擎输入“网赚”进行搜索,分别获得600万和1000万条相关链接。“网赚”成了网民热议的话题。

  那么,“网赚”为什么能赚钱?一个叫“网赚××大全”的网站这样解释:“‘网赚’公司(有时也称为广告公司)在赚取广告费的同时,为了鼓励网民多看广告,将其中的一部分收入作为提成,奖励给那些多看广告或向其他人推广广告的用户(网赚会员)。”“网赚公司”利用网民们人数众多、联系快捷、渗透力强的优势,把广告迅速地、大范围地推广出去,达到宣传的效果。而为这一宣传效果出力的会员也得到相应报酬。

  但既然“网赚公司”能把宣传任务下派给会员,为了扩大宣传面,会员也可发展下线,下派任务。这样,发展下线就成了许多“网赚”的重要手段。但由于有关部门暂时还没有对“网赚”这一行业进行明确的界定和规范,一些网站就借着“网赚”要发展下线的特点,打着“网赚”的旗号进行涉嫌网络传销的活动。

  操作

  网上发展下线赚分红

  记者近日看到这样一条诱人的“网赚”广告:“28元创业,月入万元回报,当天加入,当天回本。中国最领先的大型正规网上赚钱平台!”点击这条广告链接到一个名为“××网络商城”(下称“商城”)的网站。记者通过QQ与该网站的推荐人进行接触,推荐人介绍这个网站的赚钱方法:“你交了28元成为商城的会员后,就要向其他网友推荐商城。我们对于会员分12层管理,最多可以吸纳8000多人。如果你直接推荐新会员加入,你就提成50%,如果是其他会员推荐新人加入,根据你所在的不同层次,得到不同点数的分红。第1层会员2点,获1.6元,第12层会员获2的12次方即4096点,获3276.8元分红。奖金上不封顶,有能力推荐的月赚十万不是梦!”

  那加入后要为商城宣传什么?推荐人毫不犹豫地回答记者:“宣传商城本身啊!让那些像你一样想赚钱的人都知道有这个商城!”记者追问,那至少要让人知道商城有什么产品吧?推荐人反问记者:“商城为啥不叫产品啊!反正我们的工作就是让更多的人关注商城,加入成为会员。现在很多“网赚”都是这样做的。”

  记者调查发现,像××商城这样以推荐别人加入“网赚”的网站,以此作为业绩计算报酬,是相当流行的“网赚”方式。在许多“网赚”交流论坛上,网民们介绍了这样一个经验:做“网赚”光做广告不发展下线根本赚不了钱!

  专家

  这类“网赚”涉嫌传销

  对于这种“网赚”方式,民生康田刘伟律师认为:“我国《禁止传销条例》把传销界定为:“‘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商城单以商城为理念,通过拉人头、发展下线会员的方式来获得收益,已经是涉嫌传销了。”

  但××商城的负责人在回复记者的邮件时有不同的理解,他说:“传销能赚钱的是最上面的上线,它有着无限客户,是一个金字塔形结构。而商城的网赚采用MLM(MLM,即多层销售管理)模式运作,只有12级客户代理,以后你必须退出。我们推销网站,发展我们的客户,当然要付出我们的劳动,那网站就以我们的业绩的多少(也就是下级用户的多少)来给予我们利润,合情合理。”

  对此,刘伟律师表示,“MLM模式已经被大多法律界人士认为是目前最流行的网络传销模式。而法律上并没有限定多少层为认定的下限,认为只有12层关系就可以绕开传销的界定是没有依据的。而且,这类‘网赚’根本没有一个可操作的退出机制。”

  声音

  尽早规范“网赚”行为

  现实中传销早已被明令取缔,但为何一到网络上,一些涉嫌传销的行为就能打着“网赚”的旗号大行其道?“目前我国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规范网上的劳务方式和雇佣关系,更没有对‘网赚’这种新兴的劳动方式作出明确的界定,也没有相关的广告法规明确规范网民在网络上推广广告的行为。因此有关部门对为数众多的‘网赚’进行监管时确实存在相当的难度。这也就给了传销可乘之机。”刘伟律师解释道。“鉴于近年来我国破获的网络传销案件动辄使数万人受骗,被骗金额常达亿元以上,有关部门应尽早规范‘网赚’行为,避免传销型‘网赚’给网民造成重大损失,而管理时却只能临阵擦枪。”

  另外,刘伟律师认为,网民急于致富,缺乏防范风险意识是很危险的。“我只关心我的劳动所得能不能到账。”一位老“网赚”在论坛上非常简单直白地表示。对此,刘伟律师表示:“一方面,网民在并不高昂的入会费和丰厚的回报宣传话语下,乐于‘试一试’传销模式的‘网赚’;另一方面,网络自由松散的组织结构让网民降低了对网络传销的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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