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组织以区块链、数字中国为幌子6个月吸金3.2亿被判刑
检察日报消息,2019年9月25日,由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卢某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原判的罪名及主刑。据悉,卢某等人以“互联网+”为幌子在连云港地区推广“虚拟货币GGP共赢积分”项目,通过互联网发展会员缴纳会员费,并采用虚拟积分变现的盈利模式,短短6个月,发展下线30层,吸纳会员账号1.09万余个,吸收投资额3.2亿元。“GGP全球通用共赢积分”项目本质是让人通过花钱注册会员或高价购买一些并不被认领的商品获得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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