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打击虚拟货币挖矿八项措施透露了什么信息?
5 月 25 日晚,内蒙古打出了第一枪:
据内蒙古发改委官方公众号,提出按照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第 51 次会议关于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关于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若干保障措施》,进一步清理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强化打击惩戒力度,构建长效监管机制,维护市场秩序、大数据行业环境及防范金融风险,我们组织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坚决打击惩戒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八项措施(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对工业园区、数据中心、自备电厂等主体为虚拟货币「挖矿」企业提供场地、电力支持的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相关法规,加大节能监察力度,核减能耗预算指标;对存在故意隐瞒不报、清退关停不及时、审批监管不力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严肃追责问责。
二、对大数据中心、云计算企业等主体存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由主管部门取消各类优惠政策,退出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从严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三、对通讯企业、互联网企业等主体存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相关规定,由主管部门依法吊销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严肃追究责任。
四、对网吧等主体存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由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停业整顿等处置。
五、对未经报批私自接入动力电源的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等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规,对其违法窃电行为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对企业、个人等主体存在以虚拟货币形式进行洗钱等违法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对企业、个人等主体存在利用虚拟货币进行非法集资等行为的,依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相关法规,由主管部门从严处置。
八、对存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相关企业及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纳入失信黑名单;对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参与虚拟货币「挖矿」或为其提供方便与保护的,一律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如何解读:
第一:内蒙古第一个发文,与此前一贯打击挖矿的态度相关。与 2 月份内蒙古发改委发出的内容相比,明显更加细致。内蒙古由于碳中和与能源反腐压力较大,因此在打击挖矿方面最为激进。
当时内容只有:「虚拟货币挖矿:全面清理关停虚拟货币挖矿项目,2021 年 4 月底前全部退出。合理有序控制数据中心建设规模,严禁新建虚拟货币挖矿项目。」
此次的要求基本在现有法律法规体系中,对挖矿的限制达到了极致。其中甚至涉及到了网吧挖矿、纳入失信黑名单等此前未曾出现过的内容。但对个人挖矿确实无法可依,因此没有涉及。
第二:内蒙古出台政策,有可能意味着北京让各地方、各部委按照情况出台各自政策与各自落地,而不是由国家发改委 / 能源局下令,这也许不是坏事。但后续央行、公安部、四川、新疆的政策更受
央行层面,预计不会偏离此前三协会的内容: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 中国银行业协会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而四川丰水期将近,弃水弃电严重,从解决财政困难、消纳弃电与带动就业的角度,地方政府应不愿意立即清退。
另外两个的不确定性则比较大。尤其是会否对 OTC 进行严厉打击,目前不得而知。但如果有新政策加码,首当其冲的可能是下架各大交易所 OTC 业务。但是从另一个视角来看,如果出于打击涉币诈骗、赌博业务,有交易所协助也许更有利于警方。取消 OTC 后全面转入地下,警方抓捕更加困难。
内蒙古政策出台后,比特币价格并无波动,但这并不意味着结束。一方面是因为达利欧带来的喊单效应,另一方面是上周末市场已经消化了 521 恐慌。但如前所述,上述四个部委与省份的政策会有更巨大的影响力。
第三:可以肯定的是,521 已经给中国矿业带来了深远影响,至少今年中国加密货币全行业将走出海外或走入地下,应是大概率事件。据悉,近期海外矿场已严重供不应求,俄罗斯矿场全部爆满,哈萨克斯坦电价上涨了 40%。一位海外矿场的运营者表示,之前无人问津,但最近一周几乎电话被打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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