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全面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适时优化调整房地产限购限售政策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郑达
珠海市人民政府6月3日印发珠海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其中,“稳投资促消费政策”提出,在省内购买以旧换新推广车型新车并在省内上牌的给予3000元-10000元/辆补贴,全面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适时优化调整房地产限购限售政策。
方案提出,加快推进省、市重点项目建设,实施“工业投资倍增”计划,推进“美丽中国”珠海实践,实施“学校建设投资倍增”计划,推进一批水利工程项目,加快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因地制宜继续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在稳定增加汽车、家电等各领域消费方面,方案提出了一系列措施。珠海将落实省关于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的部署,对报废或转出个人名下广东号牌旧车,同时在省内购买以旧换新推广车型新车并在省内上牌的给予3000元-10000元/辆补贴。鼓励购置新能源汽车,对个人消费者今年6月30日前在省内购买以旧换新推广车型范围内的新能源汽车新车,给予8000元/辆补贴。鼓励各区出台政策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获悉,珠海将进一步优化汽车使用管理,全面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小型非运营二手车的迁入限制,“珠三角区域内在用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可以互迁”政策在2023年6月30日到期后继续执行,完善二手车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规定。全面落实对一定排量以下乘用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支持政策。
同时,珠海将全面实施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全国“一证通办”措施,推行直接凭居民身份证在全省购车上牌,放宽流动人口在珠海市购车条件。
优化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投资建设运营模式,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停车场设施配建标准,出台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地方标准,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免予办理规划、用地、建设许可手续,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充电设施建设,逐步实现小区和经营性停车场充电设施全覆盖。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枢纽等区域充电桩(站)建设,今年新增建成公共充电桩超过600个,小区物业充电桩建设数不低于年度纯电动私家车注册数的20%,基本实现市内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100%全覆盖。
方案还提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年轻人、产业工人、新市民“有业有住有家”计划,适时优化调整限购限售政策,合理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确保实现“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目标。优化房地产开发项目相关审批流程,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推动在建项目和新开工项目加快建设。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戴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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