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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安  

V神:区块链如何实现反垄断(二)

摘要:本篇论文是由V神和巴黎政治学院特邀教授Thibault Schrepel 共同完成,文章证明了在不适用法治的情况下,区块链可以帮助实现反垄断法的目标,从技术和法

本篇论文是由V神和巴黎政治学院特邀教授Thibault Schrepel 共同完成,文章证明了在不适用法治的情况下,区块链可以帮助实现反垄断法的目标,从技术和法律的角度详细说明了为此目的需要采取的措施。

点击回顾第一部分《V神:区块链如何实现反垄断(一)》

V神

第二部分

经济交易的权力下放

反垄断和区块链是由不同的材料制成的。就像劳伦斯·莱斯格(Lawrence Lessig)所言,前者是东海岸之物,而后者则是西海岸之物。尽管如此,它们有着一个共同的目标:权力下放。

在展示了它们各自是如何实现(A)之后,我们讨论了在没有反垄断的情况下,区块链如何帮助实现最大化(B)。

A

权力下放作为一种共同语言

反垄断法的最终目标是提高消费者福利。它主要通过分散垄断信心来实现这一目标,因此将其称为「反信任」。换言之,它试图将市场从经济胁迫中解放出来。

简单来说,《谢尔曼法案》有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禁止公司整合资源,以实现非法集权。第二部分是防止企业滥用集中市场力量,消除竞争。在《谢尔曼法案》之上,《克莱顿法案》在预期新实体将拥有太多市场支配权力时,防止有害的集中化。

对于欧洲竞争法也可以提出同样的观点,根据TFEU第101条和第102条规定禁止类似的做法,并根据欧盟合并条例审查集中度。简言之,只有当集权产生于有价值的竞争时,才允许集权。

对于其余的市场,所有市场参与者都必须有可能获得经济实力,确保没有任何市场参与者能够过上「平静的生活」。区块链存在的理由也是权力下放,它从密码朋克和开源运动中脱颖而出,区块链的权力下放是其最终可能颠覆中心化平台的主要原因。

尽管如此,区块链社区还是承认了中心化成果的优点。在协议层,如果一个核心设计被证明比其他设计更好,那么中心化是受欢迎的。在应用层,当一个想法变得更有用时,中心化是受欢迎的。在这里,权力下放再次被视为一种手段。

简而言之,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该是简单地不惜一切代价来追求权力下放。

权力下放被视为一种追求效率的过程,而不是一种道德或政治立场。这个想法是让所有的市场参与者保留决定的能力,而不必遵循中心经济权力的指示。换言之,权力下放被认为是抵御结构性集权危险的堡垒。

尽管目标相似,但反垄断法和区块链试图以不同的方式实现这一目标。粗略地说,反垄断法惩罚反竞争行为,防止有害的集中,而区块链在其核心功能中实施权力下放。在这方面,反垄断学者不断评估法院和机构的裁决,以确保法律得到正确适用。类似地,人们可能会质疑区块链的设计是否能够实现最佳的权力下放水平。在反垄断法无法适用的情况下,这个问题至关重要。

B

区块链和最佳的权力下放

区块链可促进更分散的行业结构,其方式很简单:它们允许将市场划分为两层,一层是具有许多提供商的竞争层,另一层是连接它们的公共共享网络。

网络效应会累积到公共网络层,并且当无法对其进行直接控制时,一个区块链参与者不可能滥用可能产生的任何自然垄断。这使得其他参与者更愿意加入,因为他们知道网络不会突然改变规则来反对他们。因此,人们可能想进一步分析这一层。

公共网络层可以使用私有或许可(联盟)区块链,或使用公共区块链构建。过去,由于人们更熟悉的安全模型,因此大家会觉得许可式网络更易于采用,但在最近,我们也看到了一些企业在开始采用公共区块链。随着时间的推移,公共区块链的持续稳定运行,可能会缓解人们对其安全模型未经验证的担忧。

此外,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公共区块链不适合企业使用」的说法是不正确的。没有中央控制点的基础层可与更高层的应用完全兼容,而后者可根据需要添加控制点。这是一个历史先例,即公司使用(去中心化的)网络(如BitTorrent)分发他们(集中)上载的文件。因此,总的来说,我们期望看到公共区块链的采用继续增加,因此,当涉及到我们的主题时,我们将比较私有区块链和公共区块链。

在评估基于区块链的结构在最大化权力下放方面提供的收益时,我们可以看一些关键参数:

基础区块链(公共网络层)是私有的还是公共的?

如果存在私有或联盟组成部分:

1、是否有法律障碍阻止在位者阻止试图加入的合法新参与者??

2、它们的治理结构是否为它们提供了与集中公司同等或类似的控制权?

如果区块链是公有的:

1、加入网络是否在技术和法律上没有障碍?

2、共识算法的类型是什么?它对常见的攻击有多大的弹性?系统可能会被一个或一小部分参与者捕获,这有什么风险?这样的事情发生得有多快?

当区块链是公有的,它可抵抗最著名的攻击并且可免费使用时,它可以最大程度地实现权力下放。实际上,这种类型的区块链最适合作为反垄断法的补充,以确保强制性经济权力的分散化,至少是在我们所描述的法律不适用的情况下。

当然,这种类型的区块链设计不会阻止所有反竞争实践的实施。尽管如此,在权衡倾向于权力下放和反竞争战略的交易数量增加方面,这种平衡是积极的。

毕竟,即使反垄断法适用,也并非所有的非法行为都能被阻止。因为这种做法的可探测性很低,反垄断法的目的是有效阻止大多数做法。这同样适用于技术。我们在第3部分中讨论了它的重大意义。

原文链接:

https://papers.ssrn.com/sol3/papers.cfm?abstract_id=3597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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