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五年来大连共查处“中国明明商”等案件471件 打掉713个传销窝
通讯员井惠群宁寿珩
本报记者仰山
一个在全国设有33个分支机构的传销组织,以“生根发芽”的方式拉人头发展下线,不料最终梦断我市,传销组织骨干皆被判刑并没收违法所得。经过十年卓有成效的打击整治工作,我市已于去年被认定为辽宁省“无传销市”。昨日,市工商局通过近5年来查处的不同类型的传销案例,归纳出十年间我市传销演变的特点,提醒广大市民注意辨别、防范。
以借款高额返利为诱饵
鲍某在北京成立“中国特色品质营销全民互助明明商”(简称“中国明明商”)组织,自封“领航人”(即组织头目),在全国各大中城市设立了33个分支机构(组织内部称“薪地”),以宣传和谐文化为名,假借中国农业银行和文化部合作平台,虚构成立“中国全民借助银行”,以借款高额返利为诱饵,以“生根发芽”的方式拉人头发展下线。只要交纳3990元支助金和20元材料费(入门费)就可以加入,并不断向下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其组织按总领航人、常商、领航人、环民、根芽五个级别进行管理和计酬。加入者必须在交费后的第二个月发展两名下线人员,才能得到返利,返利期为两年,每月一次,两年累计可返利319万元。
“中国明明商”在大连高新区xx培训学校组织聚会时,被执法机关依法查处。甘区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罪分别判处鲍某等8名传销组织骨干4年以上有期徒刑,没收违法所得1800余万元;其中,“领航人”鲍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罚款500万元。
介绍他人加入被罚10万元
杨某交49999元购买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产品,成为该公司的金卡会员,随后在其会议销售时培养的会员中传销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产品。具体方法是:参与者需经人介绍加入,最低交1978元购买产品,取得加入和介绍发展他人加入资格,采取“一推三”(即1人至少推荐3人、三三复制)的方式发展,累计购买1978元、5885元、41158元、49999元分别成为该公司的消费者、优惠顾客、消费会员、全卡会员四个级别,按照级别提取所属下线9层的销售业绩奖。被执法人员查处时,杨某已发展了12名下线,违法获利42699元人民币。
执法人员依法责令杨某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获得42699元,并处10万元罚款。
为传销提供培训场所违法
“中国明明商”代表人吴某与大连a会议接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a中心)签订协议,约定a中心负责联系培训场地,供“中国明明商”“培训”使用,并向a中心支付25万元“中介费”。a中心与大连高新区b培训学校(以下简称b学校)签订场地使用合作协议,约定b学校为“中国明明商”提供培训场所,并向b学校支付场地使用预付款20万元。随后,“中国明明商”在b学校组织人员进行所谓“中华和谐文化交流会通”,培训内容为“中国明明商”的营运模式,即:要求参加者以交费的方式获取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返利的依据,引诱参加者发展他人参加。培训当日,“中国明明商”被执法机关依法查处。依照《禁止传销条例》相关规定,执法机关依法没收了a中心的5万元和b学校的20万元非法所得,并对a中心和b学校分别处以5万元的罚款。
工商执法人员表示,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相关规定,对于为传销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行为,不要求当事人“明知或应知”,只要客观上实施了为传销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行为,就属违法。
暴力抗法被劳动教养
瓦房店市40余名打击传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前往元台镇xx村查处传销窝点,发现xx小学内有近百名传销人员在聚集上课,于是用12辆执法车将传销人员围住。当执法人员开始检查时,近百人手举石块、木棍等突然从学校后门冲向执法人员,并趁乱砸毁了全部执法车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余万元。瓦房店市公安局调动警力将这伙传销人员全部抓获。其中34人被刑事拘留、21人被劳动教养。
据悉,近五年来,共立案查处组织领导、介绍加入、参与传销及为传销提供便利等案件471件;打掉713个传销窝点;刑事拘留1000人,遣返传销人员9811人,行政拘留近200人,解救13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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