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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圈观察  

警惕“数字货币银行”等骗局 不管多“先进”十足还是传销拉人头

摘要:以区块链技术为噱头、以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的骗局,一段时间以来层出不穷。公安部日前发布消息表示,公安机关破获了首起以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的网络传销案

区块链技术为噱头、以比特币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的骗局,一段时间以来层出不穷。公安部日前发布消息表示,公安机关破获了首起以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的网络传销案,涉案金额逾4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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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称,这是一个盘踞在境内外的特大跨国网络传销组织,涉及参与人员200余万人,层级关系复杂,竟然多达3000余层。

 

这家被查的机构名称叫做“PlusToken平台”,自称是“币圈余额宝”,打着“全球第一款区块链应用”的幌子,曾于2018年、2019年期间,对外宣布提供“数字货币增值服务”。

 

事实证明,这就是一个蹭“区块链”“数字货币”热点的彻头彻尾的传销团伙。

 

表面“高大上”,实际“拉人头”

 

根据公安部网站发布的消息,2018年5月,犯罪嫌疑人陈某等人通过架设搭建“PlusToken平台”并开发相关应用程序,开始从事互联网传销犯罪。

 

该平台以区块链技术为噱头、以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打着提供数字货币增值服务的幌子,承诺高额返利,吸引广大群众参与。

 

他们内部分工明确:平台下设技术组、市场推广组、客服组、拨币组,分别负责技术运维、宣传推广、咨询答复和审核提币等工作。

 

不管表面上是多么“先进”,具体参与形式十足是典型的传销拉人头“金字塔”结构。

 

根据公安部通报,参与这个平台的人员要通过上线推荐并缴纳价值500美元以上的数字货币作为“门槛费”后,才可获得会员资格,会员按缴纳的数字货币价值获得平台自创的“Plus币”,并按照加入顺序形成上下线和层级关系。

 

平台根据发展下线数量和投入资金数量,将成员分为会员、大户、大咖、大神、创世五个等级,并按等级高低发放相应数量的“Plus币”作为奖励和返利。

 

为吸引更多人员参与,该犯罪团伙还利用互联网大肆宣扬平台加入方式、运行模式、奖金制度、盈利前景等内容,雇佣外籍人员冒充平台创始人以包装伪造其所谓的“国际平台”“国外项目”背景,通过不定期组织会议、演唱会、旅游等线下活动为平台宣传造势,甚至不惜花费重金多次在境外召开千人规模推广大会。

 

现在,在其一些推广营销公众号上,仍然能看到当初粉饰门面的“战绩”。例如,“参加区块链峰会”“获得年度区块链影响力品牌”“会见了全球区块链技术专家”等。

 

在“高大上”的包装下,该平台存续期间共发展会员200余万人,层级关系多达3000余层,累计收取会员比特币、以太坊币等数字货币数百万个,涉案金额达400余亿元,其中大部分数字货币被用于发放会员“拉人头”奖励,还有部分被变现用于陈某等人日常开销和个人挥霍。

 

2019年6月,在公安部协调组织下,该案件的专案组民警分赴柬埔寨、越南、马来西亚等地,积极配合当地警方成功将藏匿在境外的2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2020年3月,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发起集群战役,将涉嫌传销犯罪的82名骨干成员全部抓获,彻底摧毁了这一盘踞境内外的特大跨国网络传销组织。

 

蹭热点骗局层出不穷

 

2019年,人民银行研发数字货币成为市场焦点;今年4月,人民银行数字货币在深圳等四个城市试点测试。

 

然而,这一金融领域热点成为不少投机者布局骗局的又一新“商机”。可以发现,2019年、2020年,披着数字货币“外衣”的诈骗形式多了起来。

 

例如,打着“数字货币是大势所趋,提前购置数字货币资产”的理由,设置投资交易平台转账;或是冒用人民银行的名义推出“数字货币”进行投资;再或者是建立各种“人民银行数字货币测试群”的微信群,来一步步诱导交易。

 

而不管形式如何“创新”,其本质是炒作“比特币”“区块链”“数字货币”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而诱惑的关键点就是高收益投资回报,例如“投入1万元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得到7万元的数字资产”。

 

而被骗的对象多是中老年人。几天前,中国银行微信公众号就讲述了这样一个案例:

 

某日,一名老年客户来到该行宁波某支行,要求办理一张借记卡,并开通手机银行。大堂经理依流程询问客户办卡用途,客户称用于购买网上的产品。经进一步询问,得知客户是经微信朋友介绍,要通过“数字货币银行”购买某产品,该产品收益率高达10%,但须先办理一张国有银行的借记卡,并开通手机银行。

 

还有打着“央行数字货币最新动态”要求注册电话,实际上是套取手机通讯录、照片等个人信息的平台。

 

现阶段,我国法定数字货币仍处于研发测试期。针对网络上的各种借机炒作,人民银行曾于去年11月发布公告进行风险提示。

 

人民银行表示,未发行法定数字货币(DC/EP),也未授权任何资产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市场上交易“DC/EP”或“DCEP”均非法定数字货币,网传法定数字货币推出时间均为不准确信息。网传所谓法定数字货币发行,以及个别机构冒用人民银行名义推出“DC/EP”或“DCEP”在资产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的行为,可能涉及诈骗和传销,请广大公众提高风险意识。[此文来源重庆金融安全卫士,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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