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法院判决比特币“矿机”租赁合同无效
6月1日消息,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比特币“矿机”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法院判决相关合同无效,驳回原告要求返还租金和比特币收益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认为,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该案所涉交易实为通过专用“矿机”计算生产虚拟货币的“挖矿”活动。此类“挖矿”活动对电力资源造成浪费大,不符合我国“双碳”目标要求,有损社会公共利益。并且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不是法定货币,无实际的价值支撑,其生产、交易环节衍生诸多风险。 此前3月份消息,北京朝阳法院曾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了一起因比特币“挖矿”迟迟未见收益而引发的服务合同纠纷,法院一审认定合同无效,判决驳回原告要求支付巨额比特币收益的诉讼请求。(现代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