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参与“原始股”集资活动损失自担!平顶山宣判一起网络传销案
近年来,不少公司通过举办“上市启动会”、向社会公开宣传等方式发布了投资“原始股”的相关信息,承诺高额收益、保底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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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达指定位置”“抓捕工作准备到位”……近日,在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统一指
2018年3月11日,平顶山市公安局通过一起非法拘禁案的深挖调查,历时3个月,摧毁一个以刘某春为首、骨干成员以贵州、山东、河北、河南等地人员为主的特大传销涉恶团
4月15日,小军经过一栋民居时,捡到了两元钱,是两张1元的纸币。还没有庆幸自己出门就捡钱的好运气,他就被纸币上写的内容惊住了:“传销,救命,电话&t
5月28日,记者从平顶山市公安局获悉,光明路分局成功破获一起比特币挖矿机盗电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6月17日,平顶山市湛河区法院审结一盗窃案,因挖“矿”比特币窃电的四被告人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8年10月,段某与张某锋商议后,在平顶山市湛河区叶刘村租赁一处厂院,购置挖“矿”机,办厂挖“矿”比特币。2019年4月3日,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反窃电办公室联合公安机关对该“矿”厂的窃电行为进行查处,扣押挖“矿”机1506台、2000kVA变压器1台。经计算窃电量,窃电价值共计1709915元。法院审理认为,段某等四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电力,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 盗窃罪。(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
据河南联播消息,因家里有13台挖矿机(虚拟货币矿机),耗电量比较大,为了降低挖矿成本,平顶山一女子马某巧2019年9月份私自找人改装电线线路,用电不通过电表,从而实现了免费用电。经供电管理部门核算,马某巧窃电量为45809.28(kwh),窃电金额为28058.18元。2020年5月19日,马某巧以涉嫌盗窃被平顶山市公安局光明路派出所民警带走进行调查。到案后,马某巧对自己窃电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马某巧已被刑拘,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