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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也纳大学法学教授:需要在保护区块链上记录的资产方面进行更多的协调

维也纳大学的法学教授Matthias Lehmann发文表示,自成立以来,区块链一直被一种反法律的气息所包围。然而,这并没有阻止世界各地的法院和立法者越来越关注DLT。他们不再仅仅关注加密货币对公共利益的明显危险,例如洗钱、资助恐怖主义或避税的潜在风险。最近,他们还开始就区块链的私法方面进行立法,如加密资产中的财产保护、有效转让的条件,或中间人(如钱包提供商或加密交易所)破产时的权利。Matthias Lehmann指出,需要在保护区块链上记录的资产方面进行更多的协调,并指出需要协调的关键领域:有效转让或终结的条件;善意购买的问题;破产保护;以及对加密资产的证券权利的创建。区块链法是一个相对较新的问题,大多数法律体系尚未处理。Matthias Lehmann请求现在就协调加密资产的法律,以免为时已晚。

维也纳证券交易所上线FiCAS旗下主动管理加密ETP产品

瑞士加密货币投资管理公司FiCAS AG首个主动管理的加密ETP产品15 FiCAS Active Crypto ETP现已在维也纳证券交易所(Vienna Stock Exchange)上线,代码为ISIN CH0548689600。 据此前报道,15 FiCAS Active Crypto ETP已在斯图加特证券交易所上线。(DGAP)

伊朗拒绝在维也纳与美国进行任何会谈 除非解除制裁

伊朗副外长周六表示,下周二各国在维也纳就重启核协议举行会谈时,伊朗不会与美国举行双方直接或间接的会谈。他表示,核协议的其余各方"应该以任何可能的方式说服美国"取消特朗普政府施加的所有制裁,然后伊朗才会撤销自己违反协议的行为。

维也纳经济与商业大学教授:ICO基本都可成为本地案例,为投资者索赔提供良好前景

3月18日消息,维也纳经济与商业大学的公司法和破产法教授Sebastian Mock发表论文《从根源看招股说明书责任和ICO》。论文表示,有关ICO的最相关的法律问题是,是否需要发行招股说明书以及是否适用相关的赔偿责任制度。目前为止,大多数监管机构都不愿对ICO施加此要求,以避免监管过度。德国对这种情况也缺少明确的监管答案。但是,柏林地区法院在其2020年5月27日的判决中认为,ICO发起人对投资者在ICO中遭受的损害承担的责任仍然可以根据(德国)一般民法确定。 法院认为,首先,尽管从技术角度来看可能很复杂,但ICO似乎只是一个常规的投资机会,如果发起人和背后的人提供虚假或误导性陈述,他们将承担责任(根据德国法律)。该案值得强调的第二个要素是,国际管辖权和国际私法方面或多或少是无关紧要的。尽管ICO几乎可以在地球上的每个地方发起,但这些ICO背后的人通常与投资者在同一个地方。通过应用诸如德国一般民法招股说明书责任等概念,以及对谁可以承担责任的广泛理解,这些案例几乎成为本地案例,为投资者索赔提供了良好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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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5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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