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积极推进区块链等现代科技在司法领域的深度应用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正式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意见》指出积极推进区块链等现代科技在司法领域的深度应用。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正式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意见》指出积极推进区块链等现代科技在司法领域的深度应用。
10月4日消息,合伙指南创始人李立律师表示,区块链在民商事法律管理中的运用,目前正处于一种初期阶段。杭州互联网法院在2018年9月18日正式上线司法区块链,是国内首个司法链。2018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认可了区块链作为收集、固定和防篡改数据的技术手段。之后,北京互联网法院、深圳互联网法院均已通过与商业机构合作的形式上线了各自的司法区块链。除了互联网法院外,各地非互联网法院也有些在积极尝试这方面的探索。 根据目前的信息,各地法院自行建设司法区块链似乎已经被暂停了,而最高人民法院开设的司法链平台成了一种首选。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深化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实施意见》,其中指出运用区块链技术,将裁判规则、交易规范等嵌入互联网平台,实现风险预警和自动提示,督促诚信履约。
8月27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昨日在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调研。周强强调,要加强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深入研究区块链等技术在司法领域的应用,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人民法院报)
"法律与科技发展研究"是本次调研活动的核心议题。科技的发展对法律调整的范围和方式等也产生明显的影响。当前及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科技的发展会产生一系列新的社会关系,其中一大部分将有必要纳入法律调整的领域,如航空法、太空法,灾害法、环保法等。
7月12日,在"第二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刑事实务论坛"上,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刑事处处长喻海松针对如何解决以"虚拟货币"为直接侵害对象、投资对象、结算方式、洗钱手段的犯罪,以及从事涉"虚拟货币"的交易活动和首次代币发行(ICO)行为在侦查取证、法律适用方面的难点问题提出三点: 第一,虚拟财产无疑具有财产属性,但是否属于财物,前置法尚未明确 第二,关于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民法界争议很大。 第三,在前置法律供给不足的情况下,适用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等罪名,最高可以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可以实现罪刑相当,不会轻纵犯罪。(上海市检察二分院)
周强表示,“要全面提升智慧法院建设水平,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来源于火星财经专栏作家梁雨山
白皮书介绍,各地法院广泛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前沿科技,全面推进信息技术在司法中的深度应用。来源于火星财经专栏作家李嘉轩
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海南调研。周强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重点领域、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持续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同时,要加快推进区块链等前沿技术与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不断提高司法服务能力和水平。(人民法院报)
北京路宁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丁飞鹏表示,近期一例比特币财产损害赔偿案入选全国法院系统2020年度优秀案例具有典型意义,该案判决认为,比特币具备虚拟财产、虚拟商品的属性,应受到法律的保护。该案判决中对比特币财产属性的认定、对涉比特币案件的司法救济等内容,获得了最高人民法院层面的认可,其典型性和指导性,也将会对全国法院系统在未来的涉比特币案件审判实践中产生深远的影响。(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