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建五亿人抵御经济侵略?这是“中国人际网国网”传销骗局
2020年2月26日,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人民检察院对外披露了一起“中国人际网国网”传销案的起诉书。鹰鉴在该起诉书中看到,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男子史某君在加入该传销组织后,通过当面宣传以及建立微信群转发相关资料宣传等方式,吸引他人加入。截至案发,史某君发展下线人员1300余人,收取传销资金500余万元上。
沈阳警方打击“中国人际网国网”传销“总部”现场
鹰鉴了解到,“中国人际网国网”对外宣称是国家项目,组建五亿人的网络,用以抵御外国经济侵略,鼓动群众交纳3900元会员费成为“中国人际网国网”会员,获得一个GK卡以及兰望得”化妆品,通过发展下线组成会员、推广员、培训员、代理员和代理商的五级三阶会员制,鼓动会员发展下线人员,并取得级别的晋升。
并承诺等待“中国人际网国网”开网时,投资入网的会员可以享受200年国家进出口贸易的分红,每年最少可以得到15至60万元,GK卡可以当做身份证、银行卡、透支卡、护照、营业执照来使用,去加入WTO成员国的旅游景点免费,乘坐火车、飞机半价等各项优惠。
在发展人员同时,“中国人际网国网”传销团伙要求会员继续发展下线,所发展的下线可以得到奖金分红,按照发展顺序组成层级,奖金规则为发展1至5人可以得到奖金368元/每人,发展6至15人可以得到奖金491元/每人,发展16至93人可以得到奖金736元/每人,发展94人可以得到奖金1031元/每人,发展561人可以得到编网费1276元/每人。
除奖金外等到开网之后还可以得到分红,分红按照发展人员的多少所确定的层级来分配,发展人数越多,层级越高,得到的分红也就越多。
例如,培训员发展到一定的数量以后,通过考试可晋级为代理员,同时可获得6000元包装费的奖励;代理员发展下线人数达到561人,有资格晋级为代理商,同时可获得10万元包装费的奖励,次月可获得13.8万元的工资。
2017年1月,被告人史某君在赵某萍的推荐下在加入“中国人际网国网”后,通过当面宣传以及建立微信群转发“中国人际网国网”资料宣传等方式,吸引他人交纳3900元加入其团队,并将下属会员组成上下线层级,作为返利的依据。
2017年7月份之前,史某君和其推荐人将以银行、微信转账以及现金形式收取报单费以及报单资料一起送到沈阳“总部”;之后,史某君自己送到沈阳“总部”,交给其上级韩某的管理人员黄某凯。
2017年12月,“中国人际网国网”位于沈阳市的“总部”,被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公安机关打击处理。
至案发,“中国人际网国网”在全国各地发展会员近50万人,警方查扣涉案现金3.64亿元。其中,史某君通过下线成员姚某某发展会员1331人,收取的下线报单款共计500余万元以上,非法获利近20万元。
2018年6月18日,史某君在青岛市市南区威斯汀酒店1425房间被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湛山派出所民警抓获归案,两天后被押解回德州市。
宁津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史某君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扰乱经济秩序,其行为触犯了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史某君提起公诉。
鹰鉴获悉,史某君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已经在宁津县人民法院宣判。宁津县人民法院认为,史某君组织、领导以组建用于抵御外国经济侵略的网络为名的传销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应予惩处。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币民五万元。[此文来源鹰鉴,版权归原作者,如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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