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西安:男子“爱心卡”售老人涉传销 层层返利敛财20余万
华商报讯(记者 宁军 通讯员 徐春燕) 半年多时间,张某在西安的一些社区、公园推销老年保健品并办理“爱心卡”,通过层层返利的方式发展了210名下线,售卡所得累计20余万元。昨日,张某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坐上了被告席。
2009年10月,铜川籍男子张某与陕西省博恩老年服务中心签订协议,成立博恩老年中心健康环保推广办。莲湖区检察院指控称,2009年11月至2010年5月,张某以该推广办的名义,到一些社区和公园向中老年人推销“陕西博恩老年服务中心爱心卡”,每套卡售价1100元,称持卡可到签有协议的律师事务所、家政公司、旅游公司等享受消费打折服务。
去年5月24日,西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市政府批转的该案后,于6月将张某抓获。被抓后,张某曾对警方说,他推销的是药酒、眼贴及节能小产品,一套1100元,“成本就100元左右”。
检察院认为,张某诱骗各层级会员发展下线会员购买“爱心卡”采用的是传销手段。药监部门证明张某推销的保健品来源无法查询;几家与该推广办签订协议的律师事务所、家政公司也证明,没有会员前来消费;在张某的宣传册上,强调推广员“收入达5万元,奖励手提电脑一部……收入达100万元,奖励住房一套。”这些都能说明,发展会员的目的就是推销爱心卡营利,符合传销的特征。
昨日的庭审中,张某否认自己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刚刚起步还不完善,希望法庭可以谅解,可以要求我停业整顿……”他说售卡所得的20余万元大部分用于返利,数万元用于购买产品,还有几万元用于招待,仅剩了几千元。
辩护人则认为,张某没有组织、领导传销的故意和行为,也没有侵犯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和市场经济秩序,请求对张某宣告无罪。
本案将择日宣判。
相关报道:借“爱心卡”搞传销 诱骗200多名老人成会员
西部网讯(《都市快报》记者 朱莉)近年来,加盟夕阳产业,为老年人提供更便捷优质的养老服务,一度成为热门商机。但是有人却以为老人献爱心为名,诱骗200多名老人上了当。
2009年11月到2010年5月期间,一种爱心卡曾在西安市莲湖区一些社区的老人中间流传。
公诉人:被告人张某以博恩老年服务中心健康环保推广办的名义,宣传推销“陕西博恩老年服务中心爱心卡”,每张卡售价人民币1100元。
据推广负责人张增盈承诺,只要购买了这种爱心卡,就可以在特约的家政中心、律师事务所、旅行社享受打折优惠,同时还可以在将来入住养老院时享受超低折扣。
公诉人:被告人张增盈采取传销手段发展会员,诱骗各层级会员发展下线会员购买“爱心卡”,截至案发前,发展四级会员达210人,销售“爱心卡”所得金额累计20多万元。
张增盈还承诺老人购买产品成为会员之后,发展一名新会员返利一百元,三名以上每名返利一百五元。今天(2月22日),西安市莲湖区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张某提起公诉。
公诉人:这个服务内容只是一种打折消费而已,对不对?
嫌疑人:对。
公诉人:所提供的都是打折消费,并没有真的服务内容。在你推广爱心卡的时候老年公寓是否已经建成?
嫌疑人:没有,只是意向。
在两个多小时的庭审中,张增盈始终不承认自己的行为具有传销形式。
公诉人:引诱是传销的行为特征,返利也是引诱。他所收取的费用的价值远远高于实际的价值。
经审理本案将定期宣判。
所以作为老年人要有防范意识。组织领导传销罪,被告人有可能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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