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宣判大会现场!28名“商务商会运作”南宁传销头目被判刑
摘要:为推进打击传销宣传工作深入开展,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城区的社会稳定及经济秩序,根据江南区政法委部署,7月26日上午,广西南宁市江
为推进打击传销宣传工作深入开展,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城区的社会稳定及经济秩序,根据江南区政法委部署,7月26日上午,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法院在南宁市江南区凤江路8号“人人乐”超市前广场开展打击传销犯罪集中宣判活动,对钟某等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被告人进行公开宣判。 宣判大会现场 经江南区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以来,钟祥等25名被告人先后加入以钟祥为核心的名为“商务商会运作”(又名“纯资本运作”“连锁销售”)传销组织,该组织以巨额回报诱使他人交纳申购款购买虚拟份额加入传销组织,从而形成上下线传销网络层级关系,并采用“五级三晋制”进行复制和层层管理传销体系,从而使传销组织不断发展壮大。 2015年左右,被告人刘兴旺等3人在传销人员的邀请下加入了名为“消费投资”的传销组织,并积极发展伞下成员,根据该传销组织“五级三晋制”的计算方式3人均达到老总级别。 法院认为,上述被告人要求参加者以购买份额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严重扰乱国家正常的经济与社会秩序,28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江南区法院依法判决钟祥等28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八年至一年二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继续追缴上述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近五年来,江南区法院共受理传销犯罪案件118件413人,审结106件385人,结案率89.8%,对相关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十年不等的刑罚,判处罚金及追缴、没收涉案财物逾人民币五千万元。 江南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林振明表示,将继续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开展,持续对传销违法犯罪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加强审判力度,提高审判效率。 江南区政法委副书记李家宝介绍,这是江南区第一次对传销活动罪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既然是对潜在的传销犯罪和传销参与人员予以警示,也是向旁听居民展示严厉打击传销活动的决心,希望居民积极举报身边传销行为。 宣判大会后,江南区打传办各成员单位开展打击防范传销犯罪宣传活动,向旁听群众和过往行人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传销活动的性质和危害,号召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反传销活动。 此次集中宣判和宣传活动使广大社区居民充分了解传销的危害,自觉远离传销,在社区上下营造了打击传销、群防群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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