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推销“网络黄金”为名开展传销活动 涉案金额达2542余万元
2016年4月,在公安部统一部署下,江苏、山东等地警方联合行动,打掉了“网络黄金”传销组织,并查处了广东无界、北京无界等涉及此类传销的公司,抓获犯罪嫌疑人49名,他们包装的“网络黄金”骗局,声称不仅能在网上免费消费,同时还能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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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李旭反传销团队获悉,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网络黄金”传销案件,王某栋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公安机关扣押的黑色奔驰轿车一辆,依法没收,拍卖所得上缴国库。
2015年11月2日,未来城集团负责人裴某(另案)在中国启动发行网络小黄金(简称ES),该集团下设全球共赢商业积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未来城环宇集团有限公司、未来城飞鹰集团等12个分公司,该12个分公司负责推广发行网络小黄金。为便于网络小黄金的在线交易,广东无界商盟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为该集团研发、组建了网络小黄金的会员平台和交易平台。
2015年11月份,被告人王某栋作为未来城环宇集团有限公司的会员,以推销网络黄金为名,要求会员以购买1万元以上的全球兑购物券并获赠等价值的网络黄金的方式获得加入该组织的会员资格,并按照一定的顺序组成层级,通过直推奖、团体奖、级差奖、伯乐奖、全球分红等奖励制度,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获利依据,并通过交易平某提现的方式实现返利,发展会员30人以上且层级达三级以上。期间被告人王某栋直接或间接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为25423500元。
2019年7月31日,被告人王某栋在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盛泰旅社内被滕州市公安局洪绪派出所民警抓获,其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认为,被告人王某栋作为未来城环宇集团有限公司的会员,以推销网络黄金为名,发展下线30人以上且层级达三级以上,直接或者间接吸收传销资金25423500元,属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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