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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上"马甲"还是传销 别让"朋友圈"成为杀熟工具

摘要:闸北公安分局日前侦破了一起微信“朋友圈”诈骗案,当事人古世宇(化名)利用“朋友圈”促销出国游,骗取了百万现金。 
闸北公安分局日前侦破了一起微信“朋友圈”诈骗案,当事人古世宇(化名)利用“朋友圈”促销出国游,骗取了百万现金。     互联网时代,信息交互孕育着无穷商机,集门槛低、成本少、信任度高、传播快等优势于一身的微信“朋友圈”自然成了商人的战场,然而,缺乏评价机制、信用担保、监管法规的“朋友圈”,也正成为山寨商品、钓鱼网站、网络传销的“温床”。有读者甚至反映,吃了微信“传销”的亏。     “朋友圈”如何传销?常见手段和其中秘密是什么?本报记者特别调查发现,微信已经成为“杀熟”新工具,朋友圈交易只能“微信”。     欧洲不卖的“英国大牌”     “入行两个月,给爸爸买了5000元的新西装,给妈妈换了iPhone6。”配上自己坐在咖啡吧享受生活的小资照,边上则放着几片她最近在微信中一直叫卖的面膜。“赤裸裸”的炫耀贴在陈梅(化名)的朋友圈一发布,立刻掀起了波澜。     克制不住好奇心的张元元(化名)马上给陈梅发去了私信:“怎么办到的!?”这么多年的好姐妹,两个月间,从一个私企小职员变成了“富婆”,朋友圈也从垃圾桶变成了心灵鸡汤。元元甚至有些不相信。     “卖面膜啊,你也一起来吧,很简单的。”陈梅回复。“好!”元元几乎不假思索地答道,在国企待久了,她总觉得工资低,又难以实现自己的价值,早就想换个工作,或者至少,找份兼职。     可没想到还没赚到什么钱,把朋友圈变成杂货铺的张元元就遭到了身边亲友的投诉,更让她不解的是:“包装上写的始自十九世纪末的英国爱丁堡,供货商说是今年刚刚进驻中国的英伦老品牌,可是英国的朋友说,从来没有见过这个牌子,专门帮我去查,也没有。”     是骗局还是另有隐情?元元不得而知。“很多人根本没用过就开始卖。”元元虽然自己试用后觉得还不错,但毕竟是脸上用的产品,害怕出问题,她很快收手了。“后来有人告诉我,这就是传销。现在有人找我卖东西,即使是很熟的朋友我都不敢接了,有点后怕。”     至于陈梅,元元劝过她几次,但陈梅就是不听,“她投的钱多,必须赚回来。”     没有门槛的“赚钱利器”     上当的当然不止张元元一个,在百度上输入“微信代理”词条,跳出了6000多万个搜索结果,遍布“免费加盟”、“零风险”、“利润惊人”等煽动性字样。代理产品最多的就是女性化妆品,业内人士称,因为这个行业利润最高。成本几块钱的劣质面膜、简单勾兑的水都可以卖到几百块……   记者尝试联系了某家号称风靡欧洲的法国面膜品牌,电话那头,面对面膜“法国买得到吗?”华东地区销售顾问阿峰直言不讳:“广州生产,法国是买不到的。”     根据记者要求阿峰发来了产品上个月的检验报告。至于为什么号称15年的老品牌上个月才拿去检验,阿峰说,他们会定期检验,之前的报告他这里没有,因为没有人关心。深究下去,在法国卖过吗?这款面膜上市多久了?这些问题阿峰都没有正面回答。工商局查询这家公司的信息只能追溯到2013年。     “您也可以找朋友一起卖,在中间抽成。”阿峰一直在尝试用最直白的方式告诉记者怎样赚钱。而且很快发来了他们的代理政策,上面写得很清楚,总代理的最低提货量是10万元,提货价是每盒40元,下面分为1级代理、2级代理和品牌天使,拿货金额依次递减,每盒单价相应抬高,品牌天使每次只需买1箱,但价格就变成了68元/盒,所以上层的代理只要靠发展下线吃差价,就可以赚取暴利,根本不需要关心使用效果。下线权益也有“保障”,“公司会有专门的人来教你怎么加粉,怎么宣传。”阿峰说。     “90后女孩一年收入过千万。”“无需经验,全程指导,你就是下一个护肤专家。”在阿峰的朋友圈,除了产品的买家秀、十万起笔的交易记录截图,还有类似这些标题的媒体报道,让不少想要追求个人价值或者赚钱的年轻人为之心动。     金字塔底的“悲惨人生”     网上搜索,几乎每个微信代理公司的页面都设计得很精致,而且线上、电话答疑几乎是24小时服务。张元元告诉记者,他们公司还有专业的微信发图美工、软文文案策划团队,授权后,有专人一对一地培训营销技巧、售后服务、专业产品知识及美容护肤知识。可是实际操作下来,自己卖的面膜却很少。     那么,产品最后都去了哪?     “多数微商代理的产品,只有一成是被使用者购买,更多产品却被各个代理环节消化。”一名不愿具名的前微商总代理表示,层层转包拉高了下线微商的成本,利润空间本来就很薄,靠自己的朋友圈卖货量又很少,所以很多人都想成为金字塔顶端的代理。“现在微信做代理商的,心态浮躁,希望赚大钱、快钱。但代理权高,利润虽然大,囤货量也相应增加。”   这位总代理表示,很多人往往高估自己朋友圈消化能力,造成货物积压。这时候,上家通常告诉代理,赚不到钱是你不够努力,也没找对方法,不如发展下线代理商,这样来钱更稳定,更迅速。于是一个怪圈形成,一级代把产品交给二级代,二级代寻觅三级代……其中很多的代理商只不过是转发图片而已,做着空手套白狼的生意。     最终产品落到金字塔底端代理商处,无处再转代。除少量产品销给熟人外,更多的产品底层代理商只能自己消费了。许多人此时才幡然醒悟:附着在微信这个隐蔽性极强的软件下面的灰色产业链,不管是对买家还是卖家,都没有任何保障。     根据网友的举报,更多的代理需要加盟费,很多人轻信传销分子制造的虚假宣传,转账了几千到数万不等的加盟费,之后只获得卖不出去的成箱劣质面膜。     肆意消费的“信任关系”     微信上出现类似传销的交易形式,复旦大学传播学院教授朱春阳不以为意。“只要人际关系存在,社交网络的破坏性就存在,这是十几二十年前就已经表现出来了,如今只是换了一种传播方式而已。”朱春阳说,类似骗术依托的都是对信任关系的利用。     IT评论人张珞阳的解释则是四个字:“熟人效应”。因为朋友圈里面大部分都是亲朋好友,而传销就是从亲朋好友入手。与此同时,由于朋友圈的私密性,外人很难进入,监管更无从谈起。“即使被发现,大家也是熟人,最多不吭声,加上传销现在披上‘微商’高大上的外衣,隐蔽性更强。”   “目前微信上确实出现了‘传销’活动。”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管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据他介绍,根据《禁止传销条例》中的定义,传销有三大特征。一是入门费,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是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二是拉人头,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三是分层计酬,是否按照层级计算报酬。“微商发展下级代理是为了赚差价。”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特别提醒,“仅在朋友圈转发营销帖,不属于传销。”     对于“传销”是否杀入“朋友圈”,腾讯相关负责人表示,微信作为一款即时通讯工具,其对网上出现的一些新现象、新问题无法在缺少法律支持的情况下单方面做出违规判断,这需要国家权力机构在立法、执法层面先行做出探索,也需要社会化媒体加强对问题本质的辨别。“微信将全力配合各主管机关,在此方面开展有序的工作和有益的管理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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