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 按照国务院、河北省政府、省公安厅有关要求,为进一步促进二手车流通,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对外省转入的小型非营运二手车,凡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均可办理转入手续。对其他类型车辆及省内流通的二手车仍执行我省原二手车流通政策。同时,公安交管部门持续推进二手车登记“跨省办”“网上办”“便捷办”,车主在迁入地、迁出地均可办理车辆交易登记,实行二手车档案 2022-06-11 1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