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软件学开网店 却像搞传销
花600元在网上购买一个学开网店的软件,宣称学会之后就能赚大钱!这让沈阳市民陈先生眼前一亮,然而钱花了,软件也看了,却发现软件内容与学开网店没有任何关系。
买软件学开网店 却像搞传销
陈先生是一名自由职业者,平时空闲时间很多,他看见身边有朋友在淘宝网上开店,便也动了心思,“朋友说开网店能挣钱,但是前期比较辛苦,需要投入很大的精力,而且还不容易成功。”陈先生说。
思前想后,陈先生决定在网上花钱购买简单学堂网店加盟网站出售的开店软件,系统地学习如何在网上开店,陈先生说,这款软件售价600元,该网站承诺30天内无条件100%退款。
买来软件后,陈先生打开软件学习,却发现软件内容并不是教自己如何开网店销售商品,而是像“传销”一样,以高额利润诱惑别人加盟,自己收取加盟费折扣。
陈先生认为,他购买的软件与网站宣传的内容不符,涉嫌虚假宣传,而该网站销售的软件,其内容也违反了我国相关法律,希望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现在这个网站还在运营,软件也能正常销售,但是看了软件内容的人都明白这种形式肯定是传销。”陈先生肯定地说。
记者打开陈先生购买的软件观看,内容是一名男士在传授如何投资3000元开一家网店,然后就能让自己的月薪达到50万元。软件内容说,投资者投资后,需要找8个业务精英加盟网店,一年之后,就犹如“金字塔”一样,下面有4000多人,如果一个人开7个网店,其利润可谓是天文数字。
据了解,如今很多教授开网店的教学网站常常打着十分醒目的广告,诸如“坐在家里工作,穿着睡衣赚钱”等。这些教学网站提供的所谓免费网站,只不过是利用很简单的网络编程技术让注册者的名称出现在网页上,技术含量很低,安全方面得不到保证。
而该网站公开传播的仅仅是一些通过免费空间制作的个人网页,无法确定其操作者究竟是谁,一旦受骗也无处申诉。其中的赚钱方法是帮一些网站做广告获得提成,或是通过介绍网站建设、系统开发等方面的业务获得提成,还有介绍朋友加入下线获取奖励。
记者了解到,现在有很多所谓的创业项目网站,都是以教授开网店为由头,让想开网店的人购买软件,或者购买视频,然后向其传播“非法”内容,而在起初,开网店看起来是非常真实而简单的项目,实际上当你真正去做了,才会发现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回事。
看似传授“成功秘诀” 实则劝你加盟
日前,记者在网上找到一家“网店加盟”的网站,该网站的宣传就是“教你开网店,在家轻松赚钱”。
与其他网站不同,这家网站不是以软件或视频教授开网店,而是由成功人士传授“成功秘诀”,通过聊天软件,记者了解到,所谓的“师傅”现在是一名成功的网店老板。
“师傅”说,他当老板了,开了一家网店,经营一月有余,生意很不错。投资450元,在网上注册一个店名,就可以经营并发展了,如今他已是一个有近百名客户的小老板了,且月收入近万元。
“师傅”动员说:“如果你业余时间多,也可以兼职开一家网店,一边上班一边经营,多挣一些钱,何乐而不为呢?我现在是专职做网店,盘锦所有的亲戚、朋友都是我的客户。好东西一定要先给亲朋好友分享,你以后也可以像我一样,让你身边的朋友都和你一起赚钱。”
“开店不是销售商品吗?怎么老是劝大家加盟你的网店呢?”对于记者的疑问,“师傅”说:“盟店越多不是销售的量越大吗?再说,仅仅是消费也可以呀!最重要的是,加盟网店能够带来更大的利润。”
在与“师傅”的谈话中,记者获悉,他开网店的主要目的是发动大家加盟,而不是单纯地开店销售商品,因为在他的网店圈子内,大家都是这么运作。加盟开店之后,动员亲朋好友加盟开网店,才是主要的目的。
加盟开网店 创业心切被骗
小孟今年就大学毕业了,但是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就在网上搜索了一些大学生快速致富的项目,经过反复斟酌,她选择在网上开一家服装店。
“加盟网站说,自己开网店投入太多,不适合学生,但是加盟就比较好。”小孟说,与这家加盟店联系后,对方并没有考察她的开店能力,马上以建档案和保证个人信息的名义要她汇1万元的创业经费。小孟想都没想就把钱汇过去了。
次日,该加盟店又以考验诚信为由要求小孟再汇1万元,创业心切的小孟马上又照办了。第三天,加盟店又给她打电话称,创业基金越多越好,如果她凑不够,公司可以贷给她5万元,但要先交半年8%的利息。于是小孟备齐了贷款材料后,又汇了4000元的利息过去。
就在小孟把第三笔钱汇过去后的半个小时内,加盟店又要求她在半小时内再汇贷款总额2%的保证金,以确保她在经营过程中有应急能力。直到这时,小孟才恍然大悟:自己陷入了一个网络骗局。还没有拿到任何加盟许可或合同,也没有拿到任何货物的小孟一再要求退款,但加盟店却百般推脱。
工商部门:拉人头开网店的本质是传销
对于网店加盟拉人头的这种形式,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日前,记者采访了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以开网店的形式拉人头牟利,实质上就是传销的一种形式。所谓的商品销售不过是这些业主蒙蔽他人的幌子、噱头,传销才是本质。无论形式怎么变化,噱头是什么,只要本质是拉人头牟利,就是传销。
据工作人员介绍,现在类似的传销很多,比如:开网店及销售电话卡、游戏点卡、银行信用卡等多种多样的形式和噱头,因为行为时尚,很多年轻人都受到了蒙骗,传销者为了避免法律风险,就借助网络平台聊天工具联系搞传销活动,牟取非法利益。因此,他们统称这些借助网络平台实施传销的形式为网络传销。
据悉,类似的网络传销在南方城市已经存在多年,因为网络传销隐蔽性大,执法部门取证困难,所以取缔乃至打击网络传销一直是个社会难题。但是在北方还是少见。
工作人员揭露,“网络传销组织人员通过QQ留言或者电子邮件进行单向信息沟通,下线很难了解上层的情况,所以相对于传统的传销,网络传销的隐蔽性更强,对社会的危害也更大。网络传销不受时间、地点限制,扩张更为容易,加盟和分成都在网上完成,并且可以用假名、假身份证参加,侦查起来有较大难度。”
专业人士:执法缺乏力度
郭先生是一名有5年以上开网店经历的成功网店老板,他说:“我每天都密切关注网上的网店加盟信息,可以说看广告就能辨别出这个网站是不是骗人的,现在大多数加盟网店都有问题,不能说是骗子,但加盟的人肯定会吃亏。”
那为什么吃亏的人不维权呢?郭先生说:“案件得超过一定金额才够立案标准,打官司要律师费、差旅费等很多费用,例如他被骗三四万,打官司就得1万,钱还不一定能要回来,就算官司赢了,对方注册公司资产为零,还是白搭。”
对于被骗者的忍气吞声,郭先生认为,打击这些网店加盟诈骗,并不缺乏法律依据,而是政府执法人员缺乏力度,打击力度不够狠。“我认识的受害人告诉我,他们向有关部门投诉,但工商局让他去法院,法院让他去派出所,派出所再让去商标局,最后受害人真不知该去哪儿了。如果各个部门都不管,岂不是变相纵容和支持这些骗子!”
此外,郭先生还说,大众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所谓巨大利益后面的真相,他说:“投资1万赚100万,你就信了,你说这是谁的责任,自己也该反思一下。”
律师:网络传销定性很难
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律师杜青国说:“传统的传销有严格的界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传销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第二章第七条规定:组织者或者经营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此种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但是,网络传销一般不涉及商品,仅仅是加盟网店,这就很难定性了。”
杜青国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传销法》第一章第七条规定: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此种行为属于传销行为。根据这一条规定,网店加盟只要设计上下线的销售业绩和报酬,就应该被定性为传销,但是网上传销很难保存证据。”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加盟者发现加盟项目是骗局后,应立即向招商平台交涉,如果招商平台没有及时处理,加盟者在找不到骗子的情况下还可以从招商平台身上挽回部分损失。”杜青国表示,这是目前唯一涉及加盟项目被骗的法律,消费者可以以此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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