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善心汇”打着“扶贫济困”旗号行传销之实 青岛一女子获刑
2月18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对外披露了一起“善心汇”网络传销案的判决书。鹰鉴在该判决书上看到,青岛市城阳区女子王某因加入“善心汇”传销组织后,为牟取非法利益,大肆发展下线会员345名,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查,深圳市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系张天明发起的传销组织,打着“扶贫济困、均富共生”的旗号,依托善心汇网站“善心汇众扶互生大系统”会员管理平台(以下称:善心汇平台),以高额静态收益和动态收益为诱饵,通过拉人头、交纳会费方式发展会员。
注册“善心汇”会员要通过推荐人的“善心汇”平台链接或二维码进行注册,并通过推荐人向“善心汇”平台交纳300元购买“善种子”用于激活会员账号。账号激活后,会员需要上传身份证,填写银行卡信息、住址信息等个人信息。
会员通过审核后,在“善心汇”平台选择赠予区域,赠予区域分贫困区、小康区、富人区、德善区及特困区。特困区需要特困、残疾证等证明。
“善心汇”平台系统按会员选择的投钱区内受赠或受助的会员进行匹配,匹配成功后,“善心汇”平台系统将匹配受赠会员的银行卡、手机号信息以及受助金额通知赠予的会员,并要求在24小时内打款给受赠会员,这个过程“善心汇”称“布施”。
只有完成布施才能“受赠”,受赠会员需向推荐人或“善心汇商城”购买、使用“善心币”进行排单,等待“善心汇”平台在相应的时间内匹配布施的会员打款。完成布施、受助为一轮,“善心汇”平台继续进行匹配进入下一轮。
会员每一轮收益按选择投钱区域不同收益不等。会员通过发展下线提成下线会员的第一、三、五代会员的投资作为奖励。
普通会员通过交纳一定资金升为高级会员,高级会员分为功德主、轮服务中心级别,功德主分又为A、B级,轮服务中心分为A、B、C级。
取得高级会员按级别由低到高需向张天明账户交纳3万元至33万元,取得高级会员可以从平台获善心币、善种子的七折优惠,高级会员通过销售善种子和善心币给下线五代内会员获利。
2016年6月,王某通过微信好友介绍注册成为“善心汇”传销组织的会员。王某成为会员后,积极向周边人推荐加入“善心汇”发展成为其下线会员,并通过微信社交工具对“善心汇”进行推广。
经湖南省鉴真司法鉴定中心提取的“善心汇”会员包子数据表明,王某本人名下“善心汇”账户系普通会员,在整个会员网络中处于第12层,其下级网络有9层,共发展会员345名。
该案经审理后,城阳区法院认为,王某的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并结合王某的犯罪性质、情节,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控辩双方意见及调查评估意见,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此文来源鹰鉴,版权归原作者,如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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