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出台48条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
云南网讯(记者段晓瑞胡晓蓉杨抒燕)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省委、省政府立即行动、狠抓落实,在国家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制定发布《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意见》,细化提出9个方面48项贯彻落实措施,着力稳住经济大盘、助企纾困、保市场主体保就业。6月9日,云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意见》(简称《意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就相关政策进行发布和解读。
《意见》在国家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基础上,从财政、金融、扩大有效投资、促进消费复苏、保粮食能源安全等9个方面细化提出了48项贯彻落实措施,着力稳住经济、助企纾困,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财政方面,《意见》提出退税减税缓税的一系列政策,全年留抵退税规模预计达到700亿元左右,支持融资担保增量降费,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各级部门公用经费再按5%的比例压缩用于支持稳市场主体保就业;金融方面提出,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特殊困难的个人贷款,灵活调整还款计划,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
扩大有效投资方面,加快推进集中开工的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大力实施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提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保粮食能源安全方面提出了5项措施,包括发放第二批农资补贴支持农业生产,加快高标准农田和小型水利建设,加快推进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接网和消纳等;促进消费复苏方面,《意见》明确,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以及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给予补贴,落实好国家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以及阶段性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等措施,加大力度实施 一城一策 ,支持新市民购房。
为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意见》提出,新增安排5亿元支持一批 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发展,对用水用电用气费用设立6个月缓缴期,对承租国有经营性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落实旅游业奖补政策,支持交通物流保通保畅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政策宣传、政策服务、政策兑现 三进市场主体 活动,加大已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落实,加快推进一批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着力促进市场主体倍增。
保就业保民生方面,《意见》提出8项措施,拓宽失业保险和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范围,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支教、支农、支医、驻村帮扶等给予补助,提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支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实施联农带农富农产业项目,带动脱贫人口增收,面向农民工扩大以工代赈,实施人均收入1万元以下脱贫家庭 一户一策 增收计划,做好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工作。
下一步,我省将坚持顶格执行、能快则快的原则,推动政策尽快发挥应有效用,省委、省政府将派出督查组,分赴16州(市)督导国家和省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地、落实,指导监督政策执行情况,及时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推动国家和我省系列助企纾困政策加快转化为稳增长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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