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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男子打着“自愿连锁经营业”的幌子在合肥搞传销获刑

摘要:(原标题:男子搞传销,拉妻子、妹妹和妹夫入伙 发展下线百余人,涉案金额数百万)方式:通过“聊天”,鼓动他人缴纳6.98万元参加&ldqu

(原标题:男子搞传销,拉妻子、妹妹和妹夫入伙 发展下线百余人,涉案金额数百万)

方式:通过“聊天”,鼓动他人缴纳6.98万元参加“自愿连锁经营业”

结局: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他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湘潭在线11月12日讯 不用买任何产品,也不做任何项目,只要缴纳6.98万元参与“经营”,当自己发展的人数达到29人后,就可以每月拿十几万“奖金”。这样的“好事”你信吗?

无业男子方某不仅自己搞传销,还发动妻子、妹妹和妹夫等人加入。他打着“自愿连锁经营业”的幌子,以“低投入、高回报”为饵,发展下线成员达百余人、涉案资金达数百万元的传销团伙,最终害人害己。

发展下线,拉家人“入伙”

方某没有固定职业。2010年7月份,一次偶然的机会,他经熟人张某介绍,加入了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一传销组织。张某就是他在该传销组织的上线。

为争取“业绩”,方某把妹妹方某某(在逃)、妹夫陈某(已判刑)发展为自己的下线。后来,因上线张某退出该传销组织,方某安排妻子(在逃)顶替张某的位置。

2011年11月底至2013年7月期间,方某伙同妻子和妹妹、妹夫等人,以从事绿化工程项目为由,将多人诱骗到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搞传销。

他们的方式是,将这些人带至传销人员家做客,以“聊天”的方式洗脑,鼓动宣传缴纳6.98万元参加“自愿连锁经营业”,按层级获取返利。

发展29人,每月拿十几万?

何谓“自愿连锁经营业”?据陈某事后交待,“就是通过缴纳69800元参与经营,同时发展3个人分别缴纳69800元,发展的3个人再分别各自发展3个人,依次呈几何级数的形式发展下线。”

“当一人发展的人数达到29人后,就可以按月拿十几万奖金。”陈某说,这种经营模式不销售任何产品,也不做任何项目,就是通过缴纳69800元,然后按照“5级3阶制”分配利润奖金。

据办案人员介绍,该组织以拉人头方式发展下线,形成上下级传销网络层级关系,下级再逐级发展形成金字塔网络层级结构,要求下线缴纳一定数额申购款购买份额,作为参加该行业的入门费。

“根据参加者及其下线缴纳资金的份额,该组织将参加者分为实习业务员、业务员、组长、经理、高级经理5个级别,实习业务员升到组长为一个晋升阶段,组长升到经理为一个晋升阶段,经理升到高级经理为一个晋升阶段,此即所谓的‘5级3阶制’。”办案人员说。

下线过百,受害人变“老总”

到2013年下半年,方某的传销组织,挂靠的下线参加人数达100多人,经法院查实的就有68人。为此,方某本人已达到该传销组织“老总”级别,其直接和间接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346.2475万元,其个人非法获利40余万元。

原来,该组织上线人员依照层级排位、级别和发展下线人员数量等标准,瓜分下线缴纳的申购款获得非法收益,当累计份额达到600份以上,并且有至少二名直接下线人员达到经理级别时,就可以升为“老总”级别。

然而天网恢恢,2014年7月案发后,方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方某被湘潭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今年5月,岳塘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认定方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0万元。一审宣判后,方某不服,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昨天,市中级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湘潭晚报记者 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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