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北海重拳打击“资本运作”传销! 又有房东租房给传销人员被处罚
摘要:8月2日,北海市海城区打击传销专业队(以下简称:打传队)开展清查出租屋活动,重拳打击“资本运作”传销。依法对北海市海城区北海大道丽海明珠
8月2日,北海市海城区打击传销专业队(以下简称:打传队)开展清查出租屋活动,重拳打击“资本运作”传销。依法对北海市海城区北海大道丽海明珠1栋2单元2402室进行检查时,发现传销人员黄康达在此居住并从事传销活动。
网络图
经查,熊慧慧涉嫌为传销人员提供居住场所,构成禁止传销条例规定的违法行为。8月13日,北海市工商局海城分局(以下简称:海城分局)立案调查。
经核查,熊慧慧是北海市海城区北海大道丽海明珠1栋2单元2402室的产权人。
2018年7月18日,熊慧慧与李志签订该房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该房给李志,双方约定租期为一年,每月租金为1000元,按月交租金。李志租房后又将该屋提供给黄康达居住,在此期间,黄康达在该屋居住并从事传销活动。
截至被市执法机关查获,熊慧慧通过出租上述房屋,共获取租金1000元。
海城分局认为,熊慧慧只顾收取租金,未履行相应的出租房屋管理义务。
8月15日,海城分局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等法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并罚款50000元。
8月16日,熊慧慧提交减轻处罚申请书和李志解除合同书,已主动消除和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请求减轻处罚。
近期,海城分局决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并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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