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广西北海“资本运作”传销女“老总”获刑并罚42.5万元
反传防骗热线6月4日获悉,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在5月28日二审宣判一起“资本运作”传销案。一审期间,被告人周某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四十二万五千元。
2012年间,被告人周某某经陈某某(已判刑)介绍来到北海市区,在缴纳69800元加入传销组织后,成为陈某某的下线。随后,周某某发展了姜某2、毛某3、罗某1(均未到案)三人成为其下线。
所谓“资本运作”,是一个传销组织,无任何商品和服务,以投资国家高回报项目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6.98万元(或7万元)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五个层级,其中最高级为A级老总,A级老总又分为Al、A2、A3、A4老总,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升为A级老总的人员开办个人名下银行卡领取老总工资。
?
2019年3月,周某某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被北海警方刑事拘留。截至案发,周某某名下已直接或间接发展了下线29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并已经达到老总级别。
原判认为,被告人周某某组织、领导以投资国家高回报项目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获得加入资格,并按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鉴于周春银的家属代其缴纳部分罚金,在量刑时酌情予以考虑。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周某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上诉人周某某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本院予以维持。根据法律的规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免责声明
- 世链财经作为开放的信息发布平台,所有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世链财经无关。如文章、图片、音频或视频出现侵权、违规及其他不当言论,请提供相关材料,发送到:2785592653@qq.com。
- 风险提示:本站所提供的资讯不代表任何投资暗示。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 世链粉丝群:提供最新热点新闻,空投糖果、红包等福利,微信:juu3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