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上海8月13日电 今天上午,上海公安机关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披露一起案发于上海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据悉,犯罪团伙利用电商网站做幌子,该案共涉及28个省份6900余名传销人员,涉案金额逾亿元,抓获刘某、陆某等犯罪嫌疑人22名。
电商网站成传销陷阱 28个省份6900余名传销人员牵涉其中
今年3月,上海公安经侦部门接到工商部门线索,反映上海市某企业有组织、领导传销的重大嫌疑。经侦查员调查,该企业及其相关联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刘某,河南籍,档案显示其曾在2008年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入狱。出狱后的刘某贼心不死,走上传销犯罪道路,在完成网络传销的模块设计后,于2012年5月“招兵买马”,创办多家电商公司,以推广化妆品、保健品等商品为名,采用“拉人头”收取会员费形式从事传销活动。
4月,公安部门立案侦查此案。经进一步缜密侦查发现,涉案公司经营模式为:发展客户认购商品,让其加入并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牟取非法利益;同时,通过核查发现,该企业银行账户有大笔资金转账至刘某在外省市的私人账户。为确保实施精准打击,警方循线追查,初步判定,该案传销组织严密、涉众面广、涉案资金量大。为此,上海公安部门立即组成专案侦查组,迅速查明该传销组织的核心成员、骨干成员、犯罪网络、层级构架等基本情况,一个涉及28个省份6900余名传销人员的传销活动案浮出水面。
5月2日凌晨,上海市局经侦及相关部门联合实施集中收网行动,成功侦破此案。为彻底斩断犯罪链条,上海公安经侦部门根据所掌握的情况进一步追查,发现在江苏、浙江、安徽等多地还有骨干参与此案。专案组即提请公安部经侦局统一指挥,于7月16日又成功发起跨省联合打击行动。目前,各地公安机关已抓获刘某等22名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额逾亿元。
“城商城”乃“计中计” 传销黑洞注定崩盘结局
本案的特殊性在于该企业以一个名为“城商城”的电商网站做幌子,普通人可以在网站上购买化妆品、保健品、手机等多种商品(尽管商品价格远远高于其实际价值)。但是,网站真正的盈利玄机在菜单栏中的 “VIP专区”,网民点击登陆后即可选择“3800元”、“8800元”和“15000元”任意一款产品套餐,从而成为传销组织会员。经查,在该组织的盈利模式中,有15%~20%是产品成本,50%~60%是给下级的分红,公司的高管可以拿到20%左右的利润。
截至案发,公司骨干人员已经获利5000余万元,但不少底层会员的返利分红还未兑现。
然而,这样一个庞大的传销组织在警察侦查时其实已经江河日下,即将垮塌。专案组对整个传销组织成员制作的模型图显示,该组织结构呈陀螺状,中间粗两头细,越往上级人越少。随着会员的不断加入,组织的资金空洞越来越大。由于无法返利给会员,新加入组织的人员也越来越少,授课时给会员的发财承诺也终将成为一张空头支票,无法兑现。
“上网”渐成趋势 沪上传销犯罪网络特征显现
目前,传销犯罪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人传人“拉人头”式的传销,另一种是网络传销。人传人“拉人头”式的传销,是过去传销犯罪的主要形式,这种传销通过举办讲座授课灌输传销能够挣大钱的理念,以“口口相传”的方式实现对参与人员的洗脑,引诱参与人员缴纳入门费、加入传销组织。网络传销是随着电子商务的兴起逐渐出现的一种新的传销形式,传销组织在互联网上设立电商平台,以对外销售价值与价格远远背离的商品为手法引诱他人参与传销组织,并通过宣传其设定好的奖励规则,诱使他人积极发展下线,实现传销组织规模的不断扩大。
上海经侦总队副总队长杨烈毅告诉记者,上海地区的传销活动有以下几个特点:其一,由于上海属于东部沿海发达城市,互联网越来越成为传销活动中的一个重要手段和渠道,同时也会有外省市的传销犯罪团伙通过互联网辐射到上海地区;其二,上海经济比较发达,犯罪分子往往利用银行、第三方支付等成熟的资金运作平台进行传销;其三,上海地区的“拉人头”式非法传销活动主要发生在城郊结合部和市郊区域。为此,自今年6月1日起,上海警方已经组织开展为期两月的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警方提示】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面对“拉人头”式的传销时:一是要头脑清醒,切勿一时贪图小利益,切莫害人害己;二是万一误入传销组织、要学会自我保护,积极寻求警方协助;三是遇到胁迫、非法拘禁等暴力手段的传销组织,千万不要以硬碰硬,要通过与其周旋、佯装顺从等方式寻机逃脱。
面对网络传销时:首先要甄别电商平台的真伪,尽可能通过大型的电商平台去购买产品,传销的电商平台并非是以销售产品来盈利的;其次要比较商品价格,一般传销的电商平台商品价格往往有虚高的情况,而且货物没有退货保障,而普通的电商平台商品的价格往往低于市场零售的价格;最后要注意通过电商平台注册会员时是否需要填写推荐人,一般来说普通电商平台是不需要填写推荐人这项,而传销电商平台必须要填写推荐人一栏,目的是用以统计发展人员数量来获取返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