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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非法集资搭上网络传销 网络借贷众筹成风险高发地带

摘要:e租宝、中晋系、昆明泛亚、快鹿……近年来,动辄上百亿元的非法集资案件牵动人心。非法集资有何新变化?查处有哪些难点?消费者该如何提防?
e租宝、中晋系、昆明泛亚、快鹿……近年来,动辄上百亿元的非法集资案件牵动人心。非法集资有何新变化?查处有哪些难点?消费者该如何提防?近日,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13个成员单位召开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对当前非法集资形势特点进行介绍。据统计,2016年全国新发非法集资案件5197件,涉案金额2511亿元,比2015年分别下降14.48%、0.11%。   手段翻新 形势严峻
    “非法集资总体形势依然严峻,案件总量仍处于历史高位,大案要案频发,各地存量案件化解缓慢,新发案件不断积压,化解处置压力较大。”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说。以昆明泛亚、e租宝非法集资案为例,两件案件的涉案金额均超过百亿元。
    该负责人介绍说,当前非法集资组织化、网络化趋势日益明显,线上线下相互结合,蔓延扩散速度加快,区域性风险较为集中。2016年发案数量前10位省份合计新发案件3562件,涉案金额1887亿元,分别占全国新发案件总数、涉案总金额的69%、75%。
    “犯罪分子为逃避打击,往往是在甲地注册,然后到乙地、丙地等多地实施非法集资行为。非法集资案件不少是跨市、跨省大案,甚至出现跨境、跨国非法集资犯罪。非法集资犯罪正在从实体向网络逐步发展。”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哪些行业领域是非法集资的“重灾区”?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仍是非法集资重灾区,大量投资咨询、非融资性担保、第三方理财等未取得金融牌照的机构违法开展金融业务活动,此类案件占非法集资新增案件总数的30%以上。与此同时,投资理财、P2P网络借贷、小额贷款公司等成为新的违法高发领域。
    以鲁某集资诈骗案为例,2012年2月至2013年11月,被告人鲁某以融汇嘉禾(北京)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名义,虚构该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油分公司、裕福支付有限公司等单位有合作关系,可以购得优惠加油卡、福卡等事实,以投资加油卡、福卡等能获得高额回报为诱饵,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1.3亿元。
    非法集资犯罪手段也不断翻新升级。该负责人介绍,犯罪分子从以往的商品营销、资源开发、种植养殖等“实体经济”领域向理财、私募、众筹、期权等“资本运作”领域转移,常打着金融创新、网络借贷、虚拟货币、金融互助、爱心慈善等幌子非法集资,不少涉嫌传销。   案件频发 风险极大
    据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分析,非法集资案件频发,首先是因为国内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增多。一些企业前期通过非法集资来维持正常运转,一旦资金链断裂,非法集资风险就随之暴露。其次,非法集资的欺骗诱导性不断增强,投资者辨别难度加大。再其次,投资咨询、互联网金融、第三方理财等行业领域监管规则不够明确完善,极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最后,普通投资者对相关法律政策和金融知识不太了解。
    网络借贷平台、网络众筹、网络私募基金等互联网金融领域是当前非法集资的风险高发地带。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分析认为,互联网金融领域非法集资的专业化及“泛理财化”趋势明显。目前,网络平台非法集资组织结构愈加严密,专业化程度更高,假借迎合国家政策,打着经济新业态、金融创新等幌子,以具体项目、债权标的、担保物为依托,噱头更新,迷惑性更强。一些不法组织或个人不惜投入重金,通过各类媒体进行包装宣传,邀请名人、学者站台造势,极具欺骗性。一些平台线上线下结合,极易引发群体性维权事件。
    在虚拟理财涉嫌非法集资案件中,一般以“互助”“慈善”“复利”等为噱头,无实体项目支撑,无明确投资标的,靠不断发展新的投资者实现虚高利润。这些非法集资号称收益高、回报快,如“MMM金融互助社区”宣称月收益30%,满15天即可提现。
    非法集资活动还呈现“下乡进村”趋势。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打着合作金融旗号,突破“社员制”“封闭性”原则,超范围对外吸收资金;有的合作社公开设立仿照银行式的营业网点、大厅或营业柜台,欺骗误导农村群众;有的投资理财公司、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改头换面,在农村广布“熟人业务员”,虚构高额回报理财产品,吸收资金。   重拳出击 加强监管
    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下一步将着重加强对投资理财等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的监管,进一步加强对融资类广告的管理,加快出台金融类广告正面清单、负面清单,明确金融机构以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发布融资类广告,力争从源头上铲除非法集资土壤。5月至7月,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组织各省(区、市)政府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行动,并将全力推动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出台。
    此外,该负责人表示,群众增长金融知识、提高辨别能力才是消灭非法集资的根本之道。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包括以签订合同、投资理财、投资入股等名义,承诺高额固定收益,编造虚假项目;利用亲情诱骗等。
    公安机关提醒投资人,遇到所许诺的投资收益率畸高,尤其是许诺“静态”“动态”收益等回报方式的投资,或者以虚拟货币、资金互助及境外股权、期权、期货、能源、矿产、外汇、贵金属等交易投资为噱头的情况,务必高度警惕、谨慎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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