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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悦花越有”特大网络传销头目刘玉龙等7人当庭认罪 该案将宣判

摘要:4月1日,由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玉龙、张勇、宋平、刘佳丽、沙金皓、张平、王方明等八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特大网络传销案在区人民法院第二次
4月1日,由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玉龙、张勇、宋平、刘佳丽、沙金皓、张平、王方明等八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特大网络传销案在区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
    2019年2月12日,该案第一次开庭审理,经过12个小时的庭审,“悦花越有”特大网络传销案中除了宋平外,其他七名被告人当庭认罪,刘玉龙还请求法院轻判。4月1日,在区法院第二次开庭,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和公、检、法三长在法院监控室进行现场指挥。   在八个小时的庭审中,公诉人通过数据模型讲解“悦花越有”传销团伙犯罪事实,深刻揭露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的真实面目,展示完整证据链、还原事实真相。由于案情重大,法院将择期对该案进行宣判。   值得一提的是,被告人刘玉龙、宋平二人属于累犯。二人都曾犯强奸罪分别被丰台区法院、肇东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和有期徒刑三年。在这次庭审结束后,悦花越有执迷不悟者在法院外围,为这位曾经的强奸犯、现在的传销头目刘玉龙打气加油,挥手目送其离开。   金融智商税了解到,从2016年6月起,刘玉龙、张勇、金亮等人先后注册成立百龙宏力(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北京百龙宏力公司)、北京中合农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合农发公司)、北京悦花越有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花越有公司),后来在2018年5月更名为北京悦天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正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信公司)。   刘玉龙、张勇、金亮等人披上公司的外衣,以推荐“悦花越有”电商平台、“消费全返”、“推广返利”等经营活动为名,吸引会员加入,以升级网店铺等方式要求参加者缴纳费用、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人员骗取财物。   据悦花越的宣传资料上显示,“悦花越有”电商平台于2016年7月份完成筹建,当年11月“悦花越有”电商平台正式上线运营。2018年5月“悦花越有”电商平台更名为“悦天使”。   据媒体报道,“悦花越有”一年时间里就已经发展注册用高达600万名。那么,“悦花越有”有什么能力在短短一年时间吸引600万名会员参与其中的呢?   据经济观察报报道,商家通过加入“悦花越有”开办网店以及线下商业领域,消费者则通过商家的网店或下线店铺购买商品。消费者购物的花费及商家留存在平台的16%导流费用,同时,消费者会获得100个冻积分,商家可以获得16个冻积分。从第二天开始,平台每天将各账户中冻积分的千分之一转化为活积分,当活积分积累到100的时候,用户可以进行提现。提现时,平台再次扣除其中10%作为管理费。   悦花越有除了“消费全返”外,消费者分别缴纳1190元到11.9万元不等的费用,分别成为花粉、店主、资深店主、加盟商、联营商等5个级别,成为会员后就能在平台购物获得返利。联营商每发展1名会员可以获得上下各3层的奖励,以及第4层以下的分红和“全球业绩分红”、“金条奖励”等奖励。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悦花越有”的运营模式实际上就是传销行为。只要是符合“拉人头”、“入门费”、“多层次”、“团队计酬”四个特征就属于传销行为。传销活动中,参与者通常要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通过不断发展人员加入,拉人头,形成上下层及网络,并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缴纳的费用中提取报酬。   2017年3月24日,“悦花越有”因违反《禁止传销条例》,涉嫌开展传销活动,被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冻结相关公司以及人员的银行账户。   2018年6月,滨州沾化公安分局破获该特大网络传销案,抓获刘玉龙、张勇、宋平等9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冻结涉案资金4.2亿余元,涉案金额上百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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