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天津将对这类食品专项整治
近日,有媒体报道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爱婴坊母婴店将一款固体饮料冒充特医食品销售给牛奶过敏儿童,虚假宣传特殊功能等问题。
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着力解决有关食品的突出问题,天津市场监管委将 在全市范围内立即开展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范围 整治对象
企业名称中含有“生物”“科技”“医药”“营养”等字样的,获证类别为 饮料、糖果、果冻、代用茶、茶制品、其他酒、蜜饯、水果制品、水产制品和其他食品的食品生产者及委托生产者。
母婴店、医院及其附近的食品销售单位、相关食品生产者直销网点、线上销售渠道以及面向老年、病弱群体的“保健”类店铺等食品经营者。
整治的违法违规行为
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超出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备案的特殊食品。
生产经营 非法添加非食品原料、非食用物质、药品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
食品标签、说明书明示或暗示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及保健功能,利用包括广告、会议、讲座、健康咨询在内的任何方式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话营销、直销等方式违法营销食品, 将普通食品与特殊食品进行混放销售、以普通食品冒充特殊食品销售等违规销售行为。
时间安排
2020年5月24日前
按照要求制定专项整治方案,采取符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的方式,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
2020年7月31日前
各区局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 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2020年8月1日至10月31日
各区局采取 全面检查、突击重点检查、抽样检验等方式,全面组织开展集中整治, 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后期全面跟踪检查,防止“回潮”。
2020年11月1日至11月20日
各区局要全面总结分析本次专项整治中的相关经验,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研究 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措施,从根本上、长远上解决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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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严打这些行为
加大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 重点检查企业是否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原料是否合法合规,采购、投料等记录是否真实,是否非法添加,标签标识是否虚假,是否非法销售和虚假宣传等。对发现涉嫌非法添加、非法声称产品功效的产品,要及时进行核查,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对整治对象中涉及的食品生产者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并录入监管系统。
要对有委托生产、涉嫌疾病预防、治疗及保健功能声称或“纤体”“瘦身”等类似宣传用语、有适宜人群或定量食用的食品,加大抽检监测力度。重点检验与宣传用语相关的物质是否符合规定,是否非法添加咖啡因、双醋酚丁、匹克硫酸钠、麻黄碱、伪麻黄碱、酚酞、西地那非、育亨宾、布洛芬、盐酸二甲双胍、γ-羟基丁酸等药品、非食用物质以及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要严厉查处普通食品标注或者暗示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或虚假宣传为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加大对虚假宣传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利用医疗单位、学术机构等名义,或者以专家、医务人员等名义,对食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等;
加大对违法会销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在许可登记的经营场所之外,集中招徕消费群体组织销售食品的行为等;
加大对食品领域广告监管的执法力度,重点查处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广告,严禁利用健康养生节目变相发布食品广告等;
严厉查处违规直销和传销行为,重点查处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虚假宣传、超直销产品范围经营、未在批准区域开展直销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等。对非法传销涉嫌犯罪的,立即移交公安机关。
对发现的违法食品,要严查食品流向,追根溯源,并依法通报有关地区市场监管部门。 实施联合惩戒,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落实违法行为“处罚到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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