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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美极客”40名传销骨干获刑 能防癌的“低聚肽”却是伪劣产品

摘要:4月8日,有网友向我们咨询“美极客”是不是传销?反传防骗快讯通过调查发现,美极客公司,原名叫迈捷普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捷普瑞

4月8日,有网友向我们咨询“美极客”是不是传销?反传防骗快讯通过调查发现,美极客公司,原名叫迈捷普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捷普瑞),其销售的“低聚肽”等商品,实际是假冒伪劣产品,其生产地是中国的吉林和辽宁,而每克成本仅6毛钱。同时,反传防骗快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到十余起与“美极客”相关的刑事判决书。

 

 

经反传防骗快讯统计,从2017年7月至2018年12月期间,先后有40名“美极客”传销骨干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广东省的佛山市、揭阳市、东莞市、深圳市、湛江市等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到三千元不等的罚金。

 

“低聚肽”实际是“大豆肽”

属于假冒伪劣产品

 

其中一份判决书上显示,2014年,美极客公司在新加坡注册成立,总裁为王某峰,在中国大陆没有分公司,在中国亦不具有直销资格。该公司依托““美极客跨境电子商务直购平台”,以推销“低聚肽”和“苹果干细胞”等商品为名,宣称是高科技产品、有美容、防癌等特殊功效,要求购买者缴纳入会费、每月至少购买一盒产品,骗使人员加入。

 

据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披露的判决书上显示,美极客公司推销的“低聚肽”和“苹果干细胞”等商品,实际是假冒伪劣产品。该判决书的证人证言中,揭开了所谓“低聚肽”商品并非新加坡生产,而是产自中国吉林和辽宁,每克成本仅6毛钱。

 

2006年,石某晓在长春市注册成立了吉科公司。吉科公司主要以生产、销售“大豆肽”为经营项目。

 

2014年年尾,吉科公司员工王某辞职加入新加坡环球贸易公司后,找到石某晓以每吨60万元的价格购买“大豆肽”。王某将从石某晓出购买的“大豆肽”包装成美极客公司的“Zelner”品牌,并对外销售。

 

 

2016年年初,有网友通过微信咨询石某晓“Zelner”产品是不是吉科公司生产的“大豆肽”,那时石某晓才知道其生产出来的“大豆肽”都是挂着美极客公司的品牌对外销售的。

 

2016年10月,吉科公司因欠下很多外债,面临破产、被银行起诉的情况下,王某找人帮吉科公司还清银行贷款。随后,石某晓将吉科公司转让给王某,王某将公司法人代表变更为邹某,并由石某晓代为管理该公司。

 

同月,石某晓伙同他人注册成立了沈阳优尼科公司。沈阳优尼科公司成立后,同样生产“大豆肽”,并销售给王某。

 

2016年11月份开始,王某直接提供“Zelner”品牌的外包装用于包装吉科公司、优尼科公司生产的“大豆肽”。

 

邹某的证言显示,石某晓卖给王某的“大豆肽”每吨价额仅为60万元人民币,合计每克为0.6元。而判决书上显示,美极客公司售卖给会员的“低聚肽”和“苹果干细胞”的每盒价格为570元和540元。

 

石某晓的证言还显示,到目前为止大概生产了40吨“大豆肽”销售给了新加坡环球贸易有限公司,每吨我们可以赚取20万元,大概共赚了800万元。

 

“美极客”发展会员29万人 涉案金额8亿元

40名骨干获刑 最高获刑五年

 

反传防骗快讯在相关判决书中看到,2016年3月至2017年1月份期间,罗某平、冯某丽、林某珍等七名被告人先后加入以推销美极客公司的“苹果干细胞”、“小分子低聚肽”产品为名的传销组织。

 

该传销组织设立VIP会员、MD经理、MB流通商三个会员级别,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和购买产品的方式获得会员资格,通过直推奖、对碰奖、层碰奖等销售奖金制度,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并以发展数量作为计酬返利的主要依据,获得相应的层级奖励,每1积分可兑换1元。

 

该传销组织规定,会员的下线分为两个区,一个是公共区,该区的会员由上线安排;一个是个人区,该区的会员由会员自己发展。

 

 

为了获得更多返利,罗某平等人开设以美极客产品为名的健康讲座,建立工作室、微信群宣传美极客产品,通过微信、朋友圈等方式向亲戚朋友宣传美极客产品的功效,鼓动亲戚朋友注册投资美极客产品,获取非法利益。

 

反传防骗快讯还获悉,2016年12月30日,佛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第四大队对“迈捷普瑞”特大传销案进行立案侦查。2017年3月13日,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经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居住在三水区的林某珍、黄某红等人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同日决定对该案立案侦查。

 

同年5月5日,罗某平、冯某丽、林某珍等七名被告人因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三水分局经侦大队民警抓获归案,并刑事拘留。

 

据人民网报道,自2016年6月美极客公司进驻大陆以来,发展会员多达29万人,遍布广东、北京、上海等32个省市,涉案金额初步统计高达8亿元人民币。

 

从2017年7月到2018年12月间,佛山市、揭阳市、东莞市、深圳市、湛江市等地法院,先后对40名传销骨干人员进行宣判,上述各地法院分别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罗某平等40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到十个月不等,并处五万元到三千元不等的罚金。[此文来源反传防骗快讯,版权归原作者,如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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