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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安  

一伙人准备50万元买虚拟币,没想到,交易完成后……

摘要: 本文转自:厦门晚报 一伙人准备了50万元现金 向被害人购买虚拟货币 没想到现场交易成功后 又当场抢回了那50万元并逃走 近日 湖里法院发布 这样一起抢劫案 怎么一回事? 2021年1月 范某从同学那了解到 被害人梁某想出售 价值人民币50万元的泰达币(虚拟货币) 遂伙同詹某及肖某预谋 先假装用现金购买泰达币 后再想办法将现金拿走 肖某

本文转自:厦门晚报

一伙人准备了50万元现金

向被害人购买虚拟货币

没想到现场交易成功后

又当场抢回了那50万元并逃走

近日

湖里法院发布

这样一起抢劫案

怎么一回事?

2021年1月

范某从同学那了解到

被害人梁某想出售

价值人民币50万元的泰达币(虚拟货币)

遂伙同詹某及肖某预谋

先假装用现金购买泰达币

后再想办法将现金拿走

肖某筹集了现金50万元

2021年1月21日11时许,肖某喊了另外5名同伙(均另案处理)以及范某、詹某来到湖里区某酒店。进入酒店房间后,见被害人梁某只带了一名同伴陈某,肖某便拿出现金50万元与梁某进行交易,陈某随即通过扫码将78864个泰达币转至肖某指定账户。

交易完成后

肖某授意其同伙来到房间

趁着梁某开门之机

肖某伙同范某等人

以卡脖子、拉扯等方式抢走现金50万元

后逃之夭夭

2021年1月22日

范某、詹某在福建省三明市

被公安机关抓获

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以上事实

公诉机关指控

被告人范某、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手段劫取他人现金50万元,数额巨大,均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建议对被告人范某、詹某在有期徒刑八年至九年的幅度内判处刑罚并处罚金。

法院认为

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一审判决被告人范某犯抢劫罪

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三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被告人詹某犯抢劫罪

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退赔被害人梁某50万元

厦门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出品

厦门日报记者:谭心怡 通讯员:湖法宣

编辑:卢婷雯 值班主任:黄圣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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