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虚拟货币网络传销案告破 专家呼吁谨防类似骗局
摘要:上海破获该市首例虚拟货币网络传销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十余名,涉案金额超亿元。
中国经营报记者 李玉洋 李正豪 上海报道
元宇宙、NFT(非同质化代币,用于表示数字资产)的大火让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投资热潮兴起,各种以虚拟货币为名的骗局,虚拟货币传销、诈骗等案件也开始出现。日前,上海破获该市首例虚拟货币网络传销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十余名,涉案金额超亿元。
《中国经营报》记者多方了解到,目前,法院已对该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犯罪嫌疑人牟某因犯组织领导传销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民间互联网安全组织网络尖刀安全团队联合创始人凌风告诉记者:“这种类型的案件基本都是用新的虚拟货币相关概念炒作吸引民众参与投资,主要防范措施是要对项目真实性和概念深入了解,确保在有深度了解且有资金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再做投资。”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国内对于虚拟货币的监管也在持续升级,相关政策密集出台。如此前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将虚拟币交易纳入非法吸收资金的情形之中。3月2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文称,要紧盯虚拟货币“挖矿”背后的各种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惩不贷。
层级关系达72层涉案金额超亿元
2020年10月,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发现,一家网络平台对外声称可提供虚拟币投资增值服务,并设置了名目繁多的入会奖励,以此大肆招揽会员,有从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嫌疑。
经过前期侦查,警方发现该网络平台于2020年6月开设成立,服务器架设于境外,由牟某实际控制。通过设立某区块链技术公司,牟某宣称公司是全球应用领域独角兽,内部组建技术、讲师、推广、客服、提现审核等5个团队,通过该平台以推广区块链技术和提供虚拟货币增值服务为名,以承诺高额静态收益和发展下线复式计酬为诱饵,吸引用户加入。
“操作过程中,平台会员需购买大量虚拟货币,再将其兑换为该平台发行的所谓代币,以此交纳入门费成为平台会员。同时,平台设置了直推奖、间推奖等动态收益和团队收益等返利奖励类别,诱导会员不断发展下线,不断扩大组织规模。”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四支队探长赵帅介绍案情时说。
举例来说,用户先通过上线邀请码完成平台的登录注册,在充值至少1000个平台代币的入门费后,即可享受一定比例的静态收益。然而,平台会员所能获得的最大奖励并不在此,而在于推荐下线获取的返利。
根据平台规则,每推荐一名新用户,即可从平台获得该用户的直推奖励,若下线用户继续发展下线,还将获得间接推荐奖励。另外,平台会员可根据下线客户累计缴纳币数提升会员等级,享受10%至100%不等的团队管理奖励。
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为获取用户信任,牟某组织周某等5名数据讲师组建宣讲团队,通过网络课程、线下宣讲等形式,大肆宣传所谓区块链技术和虚拟货币增值前景;平台组建的推广团队则专门通过组织线下酒会、社区沙龙、建立群聊等形式,吸引潜在用户交纳会员费,并诱导其不断发展新会员加入;技术团队则负责平台开发、测试、运维代币开发以及研发奖励模式和提现功能。
赵帅介绍说,该团伙对外宣称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最快公链等,却并没有任何真实业务,所谓的投资前景根本就是无稽之谈。平台设置的代币也无任何市场价值,代币价值多由平台进行控制,随着代币价值的下降,用户在提现时会出现亏损,这就迫使用户需不断发展下线,以获取更多的平台收益。
相关数据显示,该平台存续期间累计发展会员账户6万余个,层级关系达72层,涉案金额1亿余元。2021年4月,警方对该平台实际控制人等多名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共抓获包括牟某在内的十余人。
如何防范虚拟货币等网络诈骗
凌风透露,以虚拟货币为噱头的这类网络传销案早在三四年前就已出现,国外则更多。“这类案件特征明显,基本都是用新的虚拟货币相关概念炒作,吸引民众参与投资。”他说。
凌风表示,“在推特、贴吧等平台上,如果有人主动私聊,给你介绍他们的项目,那么这些基本可判断为骗局;如果有人发邀请码,则基本可判定为传销。”
根据知帆科技发布的《2021年区块链和虚拟货币犯罪趋势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虚拟货币传销类案件的模式主要包括交易所模式、钱包模式、虚假“智能合约”模式、智能合约模式、矿机租赁模式、云矿机模式、量化机器人模式、短视频模式、矩阵DAPP模式、链游元宇宙模式这10种典型情况。
以当下火热的“元宇宙”为例,在元宇宙概念的加持下,各种NFT链游项目蓬勃发展,犯罪团伙也紧跟风口,开发所谓的链游项目、发行游戏代币并上线去中心化交易所。《报告》指出,该类案件通常为项目方通过蹭热点、挂靠知名项目等手法吸引投资人入场,不断拉升游戏代币价值,又靠动静结合的高额收益来吸引更多投机者加入,其本质仍是靠用户兑换平台币消耗的主流币来扩大资金池,项目方趁机套现跑路。
业内人士分析称,作为新型网络传销形式,虚拟货币传销隐蔽性强,但骗术万变不离其宗,不外乎三大典型特征:一是入门费,投资者需通过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二是拉人头,传销参与者的收益来源于其所发展的下线成员交纳的费用;三是复式计酬,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依据给付报酬。
针对前述这些情况,相关部门也在加大监管力度。比如2022年2月底,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将虚拟币交易纳入非法吸收资金的情形之中。另外,中国银保监会此前也发布了关于防范以“元宇宙”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记者注意到,在今年两会期间,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表达了加强元宇宙相关产业监管的观点。全国政协委员、第五空间信息科技研究院院长、上海市信息安全行业协会名誉会长谈剑锋表示,目前,以区块链技术为基础的NFT虚拟艺术品(如卡通人像、电子油画)等在“元宇宙”大行其道,而监管却较难落实,可能形成新的洗钱通道。
“数字经济要深化发展,必须要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但同时要谨防资本利用国家发展规划和热点概念,制造新的虚拟经济泡沫,防止个别人钻政策红利‘空子’、割投资者‘韭菜’。”谈剑锋说。
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王鹏对记者表示,目前包括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网络诈骗层出不穷,主要是利用了大众两个心态,一是新技术、新要素或者新的应用产生,大家普遍不理解;二是投机心理,未经了解就去投机、想去赚一笔快钱。
为此,王鹏提出以下建议以便防范以元宇宙、NFT等概念为噱头的网络诈骗,一是相关政府监管部门要加强打击力度,及时发现相关的线索,及时切断、及时处置,而不是说把小问题转化成了大的社会性问题才去处置;二是行业协会等相关专业化机构要针对元宇宙、NFT等新技术出台相关的行业守则,加强对大众的教育;三是大众媒体要加强相关的宣传,一方面是对技术应用本身加强宣传,去掉技术的神秘感,另一方面是让大家提高风险意识。
“最后,我觉得从自身角度出发,一是要加强对于技术的学习,不要人云亦云,风险和收益是成正比的,收益越高风险越高;二是不要轻信所谓的好机会,对于能在短时间内赚快钱的说法要谨慎,要从长远出发考虑问题。”王鹏说。
【来源: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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