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信息安全—法学试验班周嘉辰:区块链存证的流程、风险及完善
区块链流程(感谢内蒙古蒙益律师事务所主任田永伟题字)周嘉辰 | 南开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信息安全—法学试验班”2017级本科生;中国科学院大学2022级信息安全硕士生本文为周嘉辰2021年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朱桐辉副教授。基于区块链的证据保全技术在解决电子证据认定难以及采信率低的问题上具有很大
区块链流程(感谢内蒙古蒙益律师事务所主任田永伟题字)周嘉辰 | 南开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信息安全—法学试验班”2017级本科生;中国科学院大学2022级信息安全硕士生本文为周嘉辰2021年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朱桐辉副教授。基于区块链的证据保全技术在解决电子证据认定难以及采信率低的问题上具有很大
维也纳大学的法学教授Matthias Lehmann发文表示,自成立以来,区块链一直被一种反法律的气息所包围。然而,这并没有阻止世界各地的法院和立法者越来越关注DLT。他们不再仅仅关注加密货币对公共利益的明显危险,例如洗钱、资助恐怖主义或避税的潜在风险。最近,他们还开始就区块链的私法方面进行立法,如加密资产中的财产保护、有效转让的条件,或中间人(如钱包提供商或加密交易所)破产时的权利。Matthias Lehmann指出,需要在保护区块链上记录的资产方面进行更多的协调,并指出需要协调的关键领域:有效转让或终结的条件;善意购买的问题;破产保护;以及对加密资产的证券权利的创建。区块链法是一个相对较新的问题,大多数法律体系尚未处理。Matthias Lehmann请求现在就协调加密资产的法律,以免为时已晚。
"币和链需要区别对待。"来源于火星财经专栏作家梁雨山
法学教授Agata Ferreira发文表示,全球智能合约的市场规模正在快速增长。预计在2020年至2025年的预测期内,市场复合年增长率将达到17.4%。智能合约越来越多地部署在包括金融部门在内的广泛领域,如公共部门、供应链管理以及汽车、房地产、保险和医疗保健行业等。它们也是不断增长的去中心化金融 (DeFi) 的支柱。监管机构在应对和解决智能合约方面将面临越来越大的挑战,但迄今为止的立法举措表明,智能合约的使用没有重大障碍。 与此同时,对智能合约的不同定义和潜在法律处理的激增可能会导致法律不确定性和监管套利。因此,立法者应密切关注智能合约的发展,并仅在必要时介入以提供法律确定性、降低风险和保护脆弱的缔约方。这种衡量和基于风险的监管方法将支持创新、利用机会并将智能合约创新整合到现有法律体系中。充分的监管指导还有助于消除法律上的不确定性,提升行业、投资者和消费者的市场信心。(Cointelegraph)
金色财经报道,阿肯色大学法学院教授Carol Goforth表示,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应用美国加密法规可能会造成冗余和过度监管。由于其他国家已经有自己的法规,额外添加美国法规可能会"多余、昂贵且令人困惑",这也可能会阻碍资金的自由流动并扼杀创新。他针对2019年Telegram发行Gram时的案例,分析了美国SEC采取的行动。Goforth教授指出,SEC保护美国市场和投资者的职责范围很广。这就是为什么他们的行为在全球范围内具有如此巨大的影响力。Goforth补充说,SEC当前针对Ripple提起的诉讼很可能将塑造域外监管的下一个先例。
"美国并没有一个纯粹的黄金标准。"来源于火星财经专栏作家梁雨山
她认为,加密货币市场可能会出现法币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来源于火星财经专栏作家梁雨山
英国利兹大学法学副教授Konstantinos Stylianou今日在Cointelegraph上刊文称,DeFi难以满足最近美国和欧盟监管机构拟议的加密新规。例如最近美国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提议的加密新规,要求银行和其他货币服务企业核实从“非托管”钱包进行交易的客户的身份。而如果金融机构不能遵守DeFi服务中的身份验证和记录保存要求,那么自然会期望它们不提供支持。其次,《数字商品交易法》提议禁止交易所上的代币交易,除非交易所满足已注册、信息共享及遵守反垄断法等要求,而去中心化交易所难以符合这些要求。此外,在欧洲监管机构拟议的《加密资产市场监管条例》( MiCA)中,要求稳定币发行人制定“健全的治理安排”,包括建立清晰的组织结构、明确的职责范围以及行政和会计程序。DeFi和DEX项目本质上具有动态的管理和决策成员和程序。即使它们最初符合MiCA的要求,也不会在保持其最初批准的结构,以使其保证合规性。
2020年1月12日,火币大学全球区块链领导者课程GBLP东京模块的授课在一桥大学一桥讲堂进行,日本上智大学法学院教授森下哲朗根据自己全程参与日本针对加密资产(数字资产)立法的经验,全面解读了日本的加密资产监管。 \n他认为,日本在世界各国中率先建立了关于加密资产的法规框架,特别是对加密资产与电子记录转移权、加密资产交易所两个板块进行了详细的法律界定。监管方主要由金融厅、日本数字资产交换业协会JVCEA、国税局三大机构组成。其中,日本虚拟货币交换业协会JVCEA是金融厅唯一认定的半官方行业协会,承担制定自主监管规定、检查项目等职能。日本国税厅则将加密资产交易所得的收益归入 “其他收入”栏目,这是首个在国家层面对于加密资产相关税收进行明确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