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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偶像“塌房”记:观众打了138块钱,“偶像本人”分成8毛?

摘要:来源:果壳作者:丁婉仁2022年5月10日,无数人听见了梦想碎掉的声音。这天下午,虚拟偶像团体A-SOUL的成员珈乐宣布终止直播,进入“休眠”,以后不再从事虚拟偶像活动。偶像毕业不稀奇,但随着消息逐步流传与确认,粉丝们发现,他们的偶像极有可能是因为工作耗竭而离职的,偶像的遭遇包括腿因动捕设备受伤、因

来源:果壳

作者:丁婉仁

2022年5月10日,无数人听见了梦想碎掉的声音。

这天下午,虚拟偶像团体A-SOUL的成员珈乐宣布终止直播,进入“休眠”,以后不再从事虚拟偶像活动。

偶像毕业不稀奇,但随着消息逐步流传与确认,粉丝们发现,他们的偶像极有可能是因为工作耗竭而离职的,偶像的遭遇包括腿因动捕设备受伤、因长期演出而工伤、收入远低于预期等。

基本可以确认是珈乐网易云账号的消息截图

屏幕前的虚拟形象亮丽活泼,可扮演它们的人伤痕累累。

到底发生了什么?

A-SOUL 是由乐华和字节跳动联合推出的“虚拟偶像”团体,后来乐华因不明原因逐渐从企划里淡去了,现在这个企划完全从属于字节跳动旗下的游戏公司朝夕光年。

如果你第一次看到“虚拟偶像”这个概念,那么可以把它理解成让真人套了一个二次元的形象出来活动,实时地扮演虚拟角色唱跳表演,或是和屏幕前的观众互动。

A-SOUL直播截图,物理世界中扮演粉色小个子的人真的被抱起来晃了两圈

在虚拟偶像/虚拟主播界,A-SOUL 可以说是断层领先的头部企划,成员嘉然是B站的百大UP主,这次事件的主角珈乐上镜过央视新闻,还有着2021 B站直播年度最强舰队的称号。

CCTV-2 新闻中珈乐的形象

舰队可以理解成B站直播间的付费会员群,观众需要至少向B站充值138元才能在直播间上舰,而在珈乐去年的生日会上,舰长数突破了1.2万。

这不是公会或是靠抽奖换的成果,而是实打实的有这么多真人付费。根据粉丝爬取舰长数据后的分析,在珈乐生日会上舰的B站用户中,5级号与6级号加一起的占比近九成。

要把机器人水军的号养到 5、6 级是很不容易的,近乎于不可能 | Bilibili @ A-SOUL数据组

今年5月,A-SOUL的势头依然不减,珈乐也一直在参与工作,发公告前的最后一场直播也参加了,但5月10日,官方突然发了消息,宣布珈乐终止直播,进入“休眠”。

别说粉丝了,是个人都会觉得奇怪,明明企划还在上升期,未来一片光明,怎么会有人会在这种时候退出呢?

粉丝一直呼吁官方出来做状况说明,在5月11日的澄清直播中,粉丝发现,珈乐与其他成员一直在暗示他们过得真的很不好,并且珈乐跟粉丝对了暗号,让粉丝确认了先前网易云ID为“三松许”的账号从属于珈乐本人,这进一步加强了很多传言的可信度。

A-SOUL粉丝跟企划的情感粘性非常高,付费意愿很强,珈乐的B站装扮一份45块钱,限售55555份,粉丝能在4分钟内把这些装扮全部买光。

因此A-SOUL有着巨大的经济收益,甚至乐华招股书上写到乐华的泛娱乐营业收入因为A-SOUL增长了79.6%[1]。

结果粉丝发现,自己打了钱,付出了热情,希望企划做大,但到头来他们热爱的偶像好像没有得到任何好处,甚至还透支了自己的身体,遭遇了职场霸凌。

原来的梦想越是纯粹美好,现实给他们带来的落差和打击就越大。

粉丝的一些感受 | Bilibili @ 我床哪去了 评论区

这不是头一遭,偶像这个行业,本就掺杂着许多从业者的痛苦。

偶像被剥削是一种必然

即使是在传统的真人偶像行业,绝大多数偶像也是被公司控制与剥削的存在,最能反映这一点的,是从签订的白纸黑字的法律文书上体现出来的权责不等。

在一篇谈演艺经纪合同的论文中,作者提到经纪公司与艺人的权利与义务完全不对等,公司权利多而义务少,艺人权利少而义务多[2]。

作者以一项合同纠纷案为例,提到经纪公司的权利包括“对艺人进行日常管理、有权使用艺人的形象、姓名及作品”等,义务只有“照约定的比例及时、足额支付给乙方收益”。

相较之下,艺人能握有的权力有“有权得到甲方安排的演出机会和宣传资源”等,义务条款却种类繁多,特别是违约责任的承担,艺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条款多达六条二十多项小类,几乎涵括了艺人所有可能进行的活动。

并且论文作者通过司法案例检索,发现违约金约定上,只规定了艺人违约的违约金,竟然没有一例要求公司支付违约金的规定。

这种权责不对等被娱乐生态圈固化后,反而成为了运营方增加粉丝粘性、赚粉丝钱的手段,公司对艺人越不好,越是有资源不到位、待遇不公的问题,剩下的粉丝就会越心疼,与偶像的情感连接就会越强。

这种制度不仅能压榨偶像,还能压榨粉丝,对运营方来说非常方便。因此娱乐圈中“虐粉”、“固粉”的风气固然遭人痛骂,却又持续出现。

虚拟偶像,剥削更进一步

真人偶像为“自己”追梦,艺人可以因为“自己将来能在舞台上闪耀”的期待而忍耐当下的不公。

但虚拟偶像呢?虚拟形象不属于他们自己,这就意味着他们其实是普普通通的打工人,甚至他们还要把“自我形象”的一部分交出去,成为组织手中的生产工具。

这意味着表演的舞台被异化成了血汗工厂。

在传统工厂式的用工模式中,用人单位会创造劳动的条件,为劳动者提供劳动工具和生产资料,劳动者则通过提供劳动力以换取工资维持基本的生活[3]。

当虚拟形象掌握在组织手中的时候,“虚拟偶像”这一职业完全符合这种模式。

运营方提供的歌舞训练、直播间、与品牌合作的机会是创造劳动条件,虚拟形象是生产工具,而偶像活动是在特定的时间段内,扮演那个人设,付出劳动,生产文化产品。

在这种模式里,劳动者对工厂是有人身依附性的,是天然带有弱势的,当一个制度存在明显的压迫可能性的时候,在利益的驱使下,系统性的剥削将会大量出现。

面对剥削与不公,如果艺人存在反抗意识,真人偶像还能用自己的身份做出一些反抗。虽然沟通渠道大部分掌握在公司手里,但他们本人和粉丝至少是互知的,粉丝能够知道发声的确实是偶像本人。

真人偶像在微博上的发声 | 微博 @蔡正杰

但对虚拟偶像来说,按照现行的行业规则,“中之人”的信息是要为了维持神秘感等原因而保密的,换而言之,绝大多数虚拟偶像/虚拟主播没有现实世界中的身份。

如果“中之人”遭遇不公想要发声,光是在证明“我”是“我”这件事上,就有极大的难度。

经典困境:陌生人怎么知道“我”是“我” | 小品《开锁》

脱离了虚拟形象向粉丝的发声,注定是残缺且艰难的,带着虚拟形象向粉丝的发声,则很容易被当成半真半假的角色扮演。

珈乐在直播中说她没有钱,之前的观众没有当真 | Bilibili@我床哪去了

在珈乐休眠带来的这场风波中,可以说粉丝和珈乐本人对了无数的暗号,才知道了对方在“珈乐”这个符号之外的身份,确认了不公待遇确实存在。

情感联结是真实的,但它被利用了

虽然虚拟偶像这个职业存在种种问题,但在先前,A-SOUL为观众们带来的感动是实实在在的:

“她们笑,我也笑,她们哭,我想安慰她们,伸出手却发现被屏幕隔断了,但是那不重要” | 豆瓣魂组 @ 船上打更人

粉丝们还会隔着屏幕跟她们拉手起誓:

赛不赛博啊?太赛博了这个 | 豆瓣魂组 @ 龙族276

即使是虚拟形象,但观众依然会和那个扮演它的人产生强烈的情感联结,构建出一种“准社会关系”(Parasocial Relationship)[4],与表演者建立长期、持久、稳定的联结。

与一般的社会关系不同,这种“准社会关系”是单向的,但粉丝与偶像的心理距离却非常近。

处于准社会关系的粉丝会做出的行为包括且不限于:

“我将她们看作是自然的、现实的人”“我喜欢将自己的想法与她们说的话做比较”;“在家里我喜欢听见她们的声音”“直播时,她们一直陪伴着我”“在直播时,我有时候会对她们说话”“她们让我感觉很舒服,就像我是在与朋友在一起一样”

这种准社会关系是温暖的,也是有力量的,偶像确实会给观众带来欢乐与慰藉。

有研究表明,在经历了情感危机后,那些看了自己最喜欢的节目,得到了准社会关系支持的人,他们消极情感、被拒绝感还有孤独感都被缓解了[5]。

因此,在接受到了善意与支持后,粉丝自然会想要回报偶像,除了最直白的打钱外,A-SOUL 的粉丝们会为偶像设计精美有趣而有梗的周边:

粉丝仿宜家风的设计稿,像这样质量的还有六张 | 豆瓣魂组 @ ebeb2004

还会自发免费地构建粉丝向的网站:

枝网查重中止服务了,截不到图,好可惜 | Bilibili @ oldking139

粉丝为虚拟偶像的企划所做的一切——向他人安利企划,创作周边产品,在企划作品下讨论——其实都是免费的情感劳动[6]。出于真心,粉丝能够为运营方做很多事情,而最终的经济收益,都落在了运营方的手中。

资本会将这种真实的情感需求不断放大,继而利用其谋求利益与价值,形成了操控情感的商品逻辑和市场逻辑[7]。

原本资方、偶像、粉丝三方各取所需。粉丝其实也会默认资方占据着优势地位,但只要自己关心的偶像能够因此过得更好,粉丝们就会很开心。

但利用粉丝情感的低成本运营,到最后可能依然要付出高昂成本,人的感情是真挚的,无法预测也难以操控。

运营方可能有一天会意识到——免费的才是最贵的。当粉丝的情感受到背叛,无穷无尽的热情会变成无穷无尽的愤怒。

粉丝的真实感受 | Bilibili@贝拉kira 评论区

如果运营里有对人的轻视,对情感的轻视,对“真实”的轻视……这些轻视,每一个都会带来反噬。

重要的是技术,还是人?

“A-SOUL”的粉丝们往往会抱持一种天选的傲气,带着一种“A-SOUL例外论”的观念,觉得A-SOUL是独特的企划,与其他虚拟偶像/虚拟主播完全不同,背靠大公司,项目不差钱,“中之人”们也必定会因此有着更光明的前景。

“资本的大手”是A-SOUL粉丝常用meme | 豆瓣魂组

但现实情况却告诉粉丝们,只要虚拟偶像的逻辑不作出改变,那么运营方就天然有着绝对优势,在资本回报最大化的逻辑下,完全可以不尊重“中之人”和粉丝。

要解决这个行业里复杂的问题,就需要直面存在的制度,不能只是期待有一个两个善意的“例外”。

A-SOUL 以技术立项,其运营公司其实是一家游戏公司,所以公司大可把这当做技术积累,只要模型能做通,一个“珈乐”对他们来说可有可无,他们还可以用技术去赚更多的钱。

说句实话,考虑到3D动捕直播的难度,技术工程人员、策划导演、美术设计等人员的工作也非常重要,A-SOUL的幻梦并不只是由那五位成员搭起来的。

但这次事件引起如此大的反响,是因为从爆出来的种种细节来看,行业里的确存在恶劣的工作环境,和不公的利益分配。虚拟偶像的外在越是光鲜可爱,粉丝在虚拟偶像上投注的情感越是真挚浓烈,就越是反衬出身心受伤的从业者有多么的窘迫惨淡。

无论是幕后工作人员还是偶像本人,在这个企划中到底有没有受到尊重?“中之人”也好,技术人员也好,组织到底是把他们当成可替换的工具,还是当成独一无二的人去对待?

“毕业”也好,“休眠”也好,不管换了什么样的名称。如果根源问题不得到解决,此刻退出的虚拟偶像,绝不会是这行里的最后一个。

不要把人当成柴薪,不要把人当成用完即拋的三级火箭助推器。设想的元宇宙建得再浩荡,没人住进去也只是一座死城。

“皮套”之下,中之人是如何被选中的,人人都可以成为虚拟主播么?

当回归真实生活,中之人又会如何看待现实与造梦的时光?

本次推送的二条是一位中之人的应聘历程,她用实际体验记录下这个行业的冰山一角。

参考资料

[1]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2/104282/documents/sehk22030801253_c.pdf

[2]林琰.(2021).演艺经纪合同解除法律问题研究(硕士学位论文,中央民族大学).

[3]冉斯炜.(2021).网络主播的劳动关系认定(硕士学位论文,西南科技大学).

[4] Dibble, J. L., Hartmann, T., & Rosaen, S. F. (2016). Parasocial interaction and parasocial relationship: Conceptual clarification and a critical assessment of measures. Human Communication Research, 42(1), 21-44.

[5]Derrick, J. L., Gabriel, S., & Hugenberg, K. (2009). Social surrogacy: How favored television programs provide the experience of belonging. Journal of Experimental Social Psychology, 45(2), 352-362.

[6]李孟珂.(2021).从“情感劳动”到“消费过度”——偶像与粉丝关系重构与权力异化. 新闻研究导刊(11),33-35.

[7]潘迪.(2018).情感消费:聊天类网络直播中的“打赏”行为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华东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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